本报北京8月13日电公安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公安系统从8月起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和信访举报积压件集中清理工作。此次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超期羁押三年以上的案件10月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所有超期羁押案件12月底前清理完毕。公安部要求,对该移送起诉的要依法移送,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某一犯罪事实一时难以查清的,可对其已查清的罪行移送起诉;对共同犯罪中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按照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对需要延长羁押期限的,要根据有关规定,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
此次信访举报积压件集中清理工作将进行到2004年2月,重点在于解决群众反复来信来访反映的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对案件查处不及时、不公正或者对人命关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熟视无睹、长期不予解决的;刑讯逼供、打骂群众,造成伤亡或者其他恶劣影响的;执法不公、徇私枉法、乱扣滥罚,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滥用强制措施,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或者造成损失的;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扣人扣款扣物的;违反“五条禁令”、顶风违纪的;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信访举报积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