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北京市从2003年9月1日起,实行公民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同时开始受理公民个人赴港澳旅游的申请。
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张淑英说,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一是北京市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出国护照,二是北京市居民新增个人赴港澳旅游事由,按需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访问签注。
长期以来,公民申办护照采取有条件申请、公安机关审批发证的管理办法,公民除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外,还需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同意出国的证明。实行按需申领后,公民原则上只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到公安机关申领出入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