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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重申婚检自愿不得强制

一周看点
2003-08-29 来源:光明日报 本刊编写 我有话说

针对近日有个别媒体和专家称,婚前医学检查是领取结婚证的必经步骤,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也暂时不会取消,民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重申:依据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是否婚检完全自愿,各地不得搞强制。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各地婚姻登记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以外的任何证件和证明材料。“新修订的婚姻法中没有将婚检列为婚姻登记的法律程序。”这位负责人说,“作为配套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是依据婚姻法制定的,是对婚姻登记作出的程序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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