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8月29日电记者曾毅、通讯员包立峰从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从今年起,吉林省财政每年将拿出1000万元作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吸引和奖励重点行业人才。与此同时,吉林省人才队伍建设三个《实施意见》出台,这标志着全省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基础框架完成。
据吉林省人事厅领导介绍,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将用于引进、开发高层次人才,奖励在科技领域、支柱产业、重点项目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奖励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对专业人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进行投资。
此次出台的吉林省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的三个《实施意见》涵盖了党政领导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在政策、制度、机制上进行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