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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圆明园说开去

2003-09-03 来源:光明日报 刘福智 我有话说

关于北京圆明园是否重建的问题,已有不少行家发表了意见。笔者拟从审美的角度谈一点看法,并旁及艺术领域中广泛存在的残缺美问题。

作为“万园之园”的圆明园,是世界建筑史上的奇迹。它的美是无与伦比的。八国联军一把大火,使它变成了一片残垣断壁。按照传统的审美观,残垣断壁是没有什么美感可言的。然而,在西方,“断臂维纳斯”雕象被视为美的典范。二者在实质上的共性使笔者认识到,圆明园的残垣断壁不仅是中华民族耻辱的象征,而且是“残缺美”的载体。

人类似乎有着这样一种心理定势:把事物的完备、圆满、全貌看作是美的、完善的;把事物的简陋、残缺、局部看作是不美的、令人遗憾的。“格式塔心理学”认为:人类心理上有一种出自本能的“完形倾向”,总是想将不那么完整即有所残缺的物体完整化,将不那么完善即有所缺憾的事物完善化。这是一种“完形化”的心理趋势,这是一种对物体和事物进行理想化再造的过程,人们能在这种“再造”之中获得一种愉悦感。

然而,现实世界处处存在着简陋、残缺和局部,人们的生活空间和主体意识也是有限的。这必然形成人们不同的审美观。对于相互对立的审美内容人们一般并不肯定一个而否定另一个。在特定的情况下,事物的完备、圆满、全貌并不一定是美的;在另外的情况下,事物的简陋、残缺、局部也并不一定不美。“清晰”固然是一种美,然而当它面对无比纷繁多样的世界的时候就往往显得无能为力。这时,“模糊”反而会比较恰当地反映世界。雾里观花,水中赏月,人们所获得的就是模糊美。“模糊”对于“清晰”来说,就意味着一种“残缺”。

当然,这里所讲的“残缺”,指的是能构成残缺美的残缺,并不是任何残缺都能带来美感,残缺美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前提和条件。审美对象从总体上来说应当是美的,残缺不能占主导地位,甚至只是无伤大雅的小疵。对于一位漂亮姑娘来说,一只虎牙,一颗小痣,大概不能夺其美,甚至可能为其增添别样的风采。当然,那颗痣如果长在眉心,那就别具风韵。

当然,人之美除了容貌之美而外,还有神情之美和人格之美。美女西施即便皱眉也能显出所谓“病态美”。皱眉虽然谈不上是残缺,但是一般而言毕竟不是一种美好的表情。东施本就不美,误以为皱眉能增添美感,谁知适得其反,这就是所谓“东施效颦”。人的品格如果在主流上是高尚的和健康的,那么少许的残缺才会无关宏旨。《红楼梦》里描写的史湘云的“憨”和香菱的“呆”,都可以理解为某种气质上的“残缺”,然而都给人以美感。由此可见,美和丑都有外在和内在这两个层次。只有当两个层次全都展现于人们面前并且经历了相互影响、彼此消长的过程之后,人们才会对审美对象作出一个“是美的”或“是丑的”结论。著名影片《巴黎圣母院》中的三个主要人物可为例证:神甫克罗德相貌堂堂,颇有义举,谁知却有一颗丑陋的心;出身微贱,奇丑无比的撞钟人卡西莫多则有一颗善良的心。美与丑在这两个人身上以不同的形式被扭曲了。克罗德表面是美的,心灵却是残缺的;卡西莫多表面是残缺的,心灵却是美的。对于一个人来说,容貌的残缺还不是最为可悲的事情,心灵和人格的残缺和丑陋则令人不齿。

体现残缺美的著名例证有古希腊雕塑“断臂维纳斯”。女神虽然断臂,但她那端庄的神情,S型曲线的半裸胴体,却依然显得那么诱人,散发着青春和生命的活力。维纳斯是残缺的,却也是美的。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则是体现残缺美的另一例证。曹雪芹仅仅凭借“半部红楼梦”便蜚声文坛,然而他的作品毕竟是残缺的,却也是美的。对于高鹗续写的后40回,人们并不满意;而后来出现的《红楼梦续》、《红楼梦补》等等也未获得广泛的认同。小说家固然要考虑情节的完整性,却也未必迁就大众读者的欣赏心理,篇篇造就一个“大团圆”结局。在文学中,悲剧往往比喜剧更能震撼人心。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人们在悲剧中领略到的其实就是残缺美的魅力。曹雪芹在“半部红楼梦”中所提供的正是一种悲剧的意味和悲剧的前景。诗人也并不总是写一些“春风得意马蹄疾”之类使人感到圆满和惬意的诗句,“枯藤老树昏鸦”、“人比黄花瘦”之类的诗句却以其残缺的意味而传唱不衰。

“残缺”一词本为贬义,却与美感相提并论,原因何在呢?其实,“残缺”表现了客观世界和现实生活的某种真实性,使人感到亲切自然。有道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世界上既然没有完美,那么,一定意义上的残缺就理所当然地进入美的领地了。“残缺”又是与“完整”相对而言的。从辩证的观点看,“完整”和“残缺”不仅是相互对立的,而且是可以转化的。“完整”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美的,“残缺”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丑的。这也是“残缺”之所以能同美感相联系的原因。残缺总是伴随着世界和人生,而且有时会以美的形式出现。也许长期以来人们把它排斥于美的领地之外,后来终于认识到它的美感价值。现在值得注意的却是,不能把任何残缺都与美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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