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北京推行在押人员权利告知书

2003-09-0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罗旭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5日电为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北京市各看守所将统一制作适用不同诉讼阶段的在押人员权利告知书,告知在押人员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主要诉讼阶段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目前,北京全市各区(县)看守所多数已设立律师接待处和问询处,由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律师要求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手续齐备、能够联系到该案办案人员的,应立即安排会见。无法联系到办案人员的,工作人员应先行受理会见申请,并代为联系办案人员,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在不妨碍办案的情况下,对于前来问询在押人员有关情况的亲属、所在单位领导及委托律师,接待民警将认真解答有关问题。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