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市将在全市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这是该市为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激励竞争机制,推进素质教育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据沈阳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中小学校校长职级分为四级八等:特级校长,一级一等、一级二等,二级一等、二级二等、二级三等,三级一等、三级二等、三级三等。评定中小学校长职级,充分考虑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等综合因素,注重考核校长的能力、水平、贡献和工作实绩。其中特别强调考核校长在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依法治教、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以及改革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等方面的实绩。评定为特级校长的,还必须是教育理论有新突破,教育科研有领先成果,学校管理成效卓著,在全市、省内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