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而言,我认为,中国古代虽然没有“哲学”之名,但“天人之学”的确就是中国古代的哲学。因为中国古人所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庄子·大宗师》),“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中庸》),“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司马迁《报任安书》)等等,的确是要对世界、对人的生活探索一个“整全的”、“有意义的”理解。戴震说:“天人之道,经之大训萃焉。”(《原善》卷上)作为“经之大训”的关于“天人之道”的“义理”,就是中国传统的哲学。
中国古人云:“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这个“学”显然不是指某种或某些具体的学说或学术,而的确可以称为“哲学”。它是“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究天人之际”,即对宇宙、人生的“整全的”认识,而其宗旨则在于为人生、社会确立一个价值的准则。周敦颐的《太极图说》是宋明理学的开山之作,也是中国传统“天人之学”的一个典型架构的表述。它从“无极而太极”开始,先讲自然的“造化”;然后讲人的产生,人性、善恶和人事的出现;再接着讲“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所谓“立人极”就是为人生、社会确立一个最高的价值准则,“天人之学”的核心就在于此。儒家的“天人之学”是在与道家思想的互动中建构起来的。老子最先建立了一个世界本原论的模式,后来《老子》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以及《易传》所谓“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再加上把“五行”纳入“阴阳”气论的思想体系之中,就成为中国传统哲学“天论”的基本模式,这个模式的主要宗旨又在于“推天道以明人事”。
我认为中国传统“天人之学”的基本架构包括天论、人论和知论三个部分。天论即“知天”,可谓中国古代的自然观或宇宙观;人论即“知人”,可谓中国古代的人生观、社会观;知论即对知天、知人的“知”本身进行探讨,可谓中国古代的认识论。如此说来,中国传统哲学也是对自然、社会以及人的认识的“切要问题”或“基本规律”的探讨;而且,这与“五四”以来中国哲学史著作一般采用的宇宙论、人生论和知识论的“三分架构”也大体符合。
在“天人之学”的框架下,我们既可看到中西哲学在探讨的对象、范围上有相同之处(此为哲学的普遍性),也更应注意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不同的特点(此为哲学的特殊性)。比如,西方哲学有本体论和宇宙论之分;而中国哲学主流(儒道两家)所讲的世界“本原”既是宇宙的始源,又是世界的本体,而且本与末、源与流、体与用都是实在的。因此,叙述中国哲学的世界本原论就不应采取本体论和宇宙论二分的模式。西方哲学大多持“形神”二元的观点,而中国哲学主流并不把“神”看作“气”之外的单独实体,从荀子一直到周敦颐、朱熹,中国哲学家大多持“形具而神生”的观点。因此,形神观也是中国哲学天论的重要内容。中国哲学人论的基点是人性论,“性者,生也”,人性论是讲人生而既有的本性“是”什么,由此“是”什么而论证人“应该”如何,此“应该”如何就是中国哲学家要确立的价值观,此为“天人之学”的核心和宗旨。除此之外,“通古今之变”,即历史观,也是中国哲学人论的重要内容。中国哲学的知论并不是把一般的认识作为研究对象,而是探讨如何“知天”、“知人”。因此,“为学”与“为道”、“德性之知”与“见闻之知”、“渐修”与“顿悟”、“致知”与“涵养”、“知”与“行”等等便成为知论探讨的主要问题。总之,在“天人之学”的框架下,中国传统哲学既不失人类认识成果的普遍性,又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特殊性。
中国传统哲学实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型”或“范式”。中国传统哲学所确立的价值观主要是“崇德、利用、厚生”。在此“三事”中又以“崇德”为最高,而且“崇德”之“泛”又有压制“利用、厚生”的倾向。在此“三事”之外,文化的要素还应有“立制”(政治制度)、“致知”(此指科学之知)等等。中国传统文化在“立制”和“致知”方面缺陷较大,近代以来其弊病更加突显。因此,“五四”以来中国现代文化重视“民主”与“科学”并不是偶然的,而“崇德”也须有适应现代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的转型。达到崇德、利用、厚生、立制、致知等等价值的总协调,我想这也是中国现代哲学所应负有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