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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一轮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初见成效

2003-09-2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金振蓉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28日电今天从科技部获悉,自1999年,我国启动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以来,三年多来深化公益类科技体制改革的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目前,已启动的部门超过半数以上,启动机构超过总数的75%。

公益类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农业、卫生、资源环境等科研工作,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技术产品和服务。目前全国共有2400多家公益类科研机构,其中国务院部门属有近270家,多年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在十多年的科技体制改革中,公益类科研机构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包括实行事业费包干的办法,包干经费随着国家科技投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发展科技咨询、情报信息服务业,兴办科技产业;实行“一院(所)两制”、采取多种模式并存的发展道路等,但从总体情况看,投入不足,观念落后,机制不活,机构设置重复、分散,大锅饭现象仍很普遍。与应用类科研机构相比,公益类科研院所的改革力度有限,在发展上仍面临着很大困难。

按照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自1999年,我国公益类科研院所新一轮的改革全面展开。由各部门所属的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开始全面启动分类改革,三年来,已有部分机构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2001年11月,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4个部门所属98个公益类科研机构率先启动改革;2002年10月,农业部等9个部门所属107个科研机构确定了改革方案并开始实施。到目前为止,已启动改革的13个部门所属205个科研机构,其改革方案为:转为非营利机构的71个(涉及73个机构),占机构数的34.6%;核定非营利机构编制10625人,分别占原编制总数的19.2%和原在职职工总数的27.5%;转为企业的58个,占机构数的28.3%。进入大学、转为其他事业单位或撤并机构的74个,占机构数的36.1%。

分类改革启动实施以来,13个部门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由部领导挂帅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政策、基建和科研经费等方面加大了支持。国家财政2001年和2002年分别投入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配套1.1亿元和2.5亿元,将人均事业费从过去的1万多元提高到4万元。各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积极落实改革方案,在结构调整、人员分流和机制转变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首批启动改革的4个部门的科研机构,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初步成效已经显现。

自1999年以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围绕科研机构向企业化转制和分类改革,科技部与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近30个推进改革的配套文件。与有关部门和地方一起,加大养老保障等配套政策的落实力度,协调解决了转制改革过程中的许多具体问题。

三年多的改革,科研机构运行正常,科技人员心态稳定;有关调查显示,科研机构对此次改革的认同率达95%以上。实践证明了新一轮公益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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