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贵报8月30日A4版刊登的《揭开药品回扣的面纱》一文后,对“药品回扣”现象确实感到吃惊,“先必先”的价格居然涨了10倍,可真把病患者害苦了。
依笔者之见,国家应像治理教育乱收费那样治理“药品回扣”。首先将药品的出厂价、销售价、零售价向群众公示,让广大群众知道药品的实际价格;其次,有关部门应向社会公布药品乱收费的举报电话,不管是医药公司、药店,还是医院,凡乱收了药品费,患者一方面可以拒交,另一方面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另外,无论是卫生部门,还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部门都应加大监管力度,通报药品乱收费,乱涨价案件,让乱收药品费者在媒体上曝光,同时对有关人员依法惩处。
药,是每一个人都要吃的,因为没有一个人一生不生病。我认为,治理“药品回扣”要像治理教育乱收费那样认真抓,抓认真。因为它涉及到每一个公民,政府应下定决心,把这件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