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2日电200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考生报考时不再出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中不再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问题由其双方依法自行处理。
明年硕士生招生政策还有以下变化:将体检标准由统一指令性要求改为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并明确要求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从明年起,教育部对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非应届毕业生制定同样的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学科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对应届毕业生与非应届毕业生复试分数线是否有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