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30日电为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国家有关减轻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负担的优惠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农民进城务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检查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全国进城务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及农民进城务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管理的政府及有关部门、服务单位,涉及农民外出务工管理的县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通知》指出,检查工作自10月20日开始,11月底结束。重点查处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减免政策、取消项目继续收费和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收费政策等行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坚决查处针对农民外出、外来务工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乱收费行为,监督各地落实国家有关优惠减免政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