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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事业体制改革将提速

构建新型的公共事业财务管理机制
2003-11-14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金振蓉 我有话说

事业单位,在我国是一个庞大的单位体系。目前,全国事业单位总量为130多万家,从业人员总量为2800多万人。日前,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在京召开了“中国公共科研事业单位(财务)改革和非营利组织建设国际研讨会”,会上透出的信息,预示了我国将围绕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提速科研事业体制改革的动向。

社会事业机构改革滞后

此次会议,虽然重在研讨科研事业单位的改革问题,但就整个事业单位来说,科研事业体制的改革,一直走在事业体制改革的前列。因此,科研事业体制的改革方向,对我国整个事业体制改革的走向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社会事业涉及领域非常广泛,其中最核心的是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我国传统的社会事业体制的基本特征是由政府直接承担全部社会事业的发展责任,由政府直接进行投入并对事业单位进行直接组织和管理。

与会者认为,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建立市场机制的过程中,与政府机构改革、企业转制改革等相比,社会事业机构的改革处于滞后状态。当前,由政府直接投资的传统事业单位,虽确保了政府意志的实现,但体制性的弊端也日益突出,这便是普遍效率低下和过于庞杂的机构和人员数量。这使得政府的财政压力巨大,重点社会事业难以获得足够支持,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事业的合理组织方式,已成为一项紧迫的改革任务。

国外非营利机构的组织方式值得借鉴

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看,社会事业并非都是单纯依靠政府,除一些基础性社会事业由政府直接组织外,还有不少社会事业是由非营利机构承担的,也有一些社会事业发展是通过政府购买营利性机构服务的方式实现。

作为一种不同于政府公共机构和营利性机构的特殊社会组织形态,非营利机构具有组织性、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和自愿性等基本特征,是政府职能的重要补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政府职能的重要实现方式。一项对法、德、意、日、英、美六国的非营利组织分析表明,非营利组织主要活跃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以及文化娱乐四个领域,非营利组织经费的80%也用于这四个领域。基于非营利机构的特殊作用,在我们未来的社会事业体制改革过程中,积极推进非营利组织发展,包括把目前的一部分事业单位逐步改革为非营利机构,已成为大多数与会者的共识。

探讨我国事业机构改革的目标模式

社会事业机构改革的目标模式,以及实现途径是此次会议各方面专家着力探讨的热点问题。

与会专家们认为,当前的事业体制改革,首要的任务是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职能分工问题。比如,哪些责任应由政府承担,哪些责任可以交给市场;同时必须明确政府责任的实现方式,有些可能需要政府通过公共机构直接提供,有些则可以通过委托、鼓励其他机构提供乃至购买市场服务等方式实现。对于不同的社会事业机构,需要形成不同的政府支持与规制方式,特别是财政支持和财务管理模式等等。只有明确了这些问题,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才可能顺利实施。

有关专家认为,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职能定位不够明确。有的事业单位承担的是具有很强公益性质、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内的社会事业,有的事业单位则承担了公益性相对较弱或因其自身特点不宜由政府直接组织的社会事业。此外,许多事业单位甚至同时承担了上述多种职能。因此,未来的事业单位改革应当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向:一部分事业单位实施企业化转制或转为非营利机构,一部分事业单位仍应作为政府直接组织管理的公共机构。

专家们还谈到,虽然非营利组织是事业体制的改革方向之一,但在实践中,非营利组织建设也是非常复杂的,既涉及法律法规等制度平台构建问题,也涉及很多改革路径选择问题。同时,非营利组织建设与发展也必须充分考虑国情,不可一蹴而就。但应尽快启动改革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体制改革,是此次会议上专家们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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