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到东北采访,深为那里的企业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热潮中蓬勃发展而感到振奋。印象深刻的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发展势头,投资亿元、十亿元的企业不断涌现。有位当地领导人称此情形为“千军万马”之势。
而细细研究观察之后,这种情形却让人亦喜亦忧。
喜的是,民营企业终于摆脱理论和体制的束缚,能够如雨后春笋般放手发展。原来印象中,东北许多地方仍是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现在从不少地方政府的统计数字中发现,民营经济比重不可小视,有的地方民营企业工业产值比重已经占当地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六七十甚至更高,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今后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笔者所到之处看到的民营企业的迅猛发展,正符合了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展方向。
忧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中的做法让人不安。为了加快民营企业的发展,有的地方不断“加大贷款扶持力度”,于是项目可行性论证、贷款审批手续和程序等就不那么严格了,成了为发展而发展;有的由政府确定项目,民营企业被动参与,甚至为“做大做强”,由政府撮合,把几家企业“捏”在一起组成投资联合体。“扶持民营企业上项目”、“帮助民营企业进行项目规划论证”、“积极为民营企业争取资金,协调贷款”等等类似的语言在地方工作报告中屡见不鲜。
笔者还注意到,有的地方官员提出对民营经济要“三先三后”:先予之后取之,先发展后规范,先上车后买票;对民营企业家要“有名”、“有位”,按企业规模大小给予企业老板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同资格待遇等等。据我所知,此类现象不仅在东北有,在国内其他一些地方也都存在。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同时明确指出,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等等。应该说,党和政府对民营经济的发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心和重视。地方政府据此精神大力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也没有错。问题的关键是在于如何扶持,是造就一个平等、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让民营企业自由发展好一些,还是手把手牵着、扶着民营企业家走好一些。
市场经济的“心脏”是市场,而市场必须是由供需双方自主决定“买卖”。十六届三中全会在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时,明确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我的理解,企业的活力,是在参与激烈市场竞争中不断增强的。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把垄断性行业变成竞争性行业,要让外国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国内企业走出国门的原因之一。
这个道理同把东北虎放归大自然以增强其野性是一样的,竞争的环境可以提高动物的生存能力和适应性。企业也是如此。改革开放以后的无数事例说明,民营经济的活力就体现在其主动寻找市场、参与竞争之中。不少国有企业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败下阵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长期的计划体制使它们只能在政府计划的“搀扶”下走路,一旦失去扶手便走不动路了。目前一些地方出现的对民营企业过度的“扶持”尤需引起重视。有的企业家甚至对地方领导说,我有资金,你说上什么项目我就上什么项目。这种依赖感的产生在市场竞争中是十分危险的。各级政府千万要当心,莫要一心办好事,却“捧杀”了民营企业。
依我看,各级地方政府还是应该认真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