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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到底还有多长

2003-11-2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曲冠杰 我有话说

据报道,长城已经被“世界文化遗址基金会”纳入“2002年度100项世界文化遗址观察清单”行列,该组织主席鲍尼·勃恩海姆说:“我们很少将世界知名的古迹列入这一行列,因为这样的古迹很少需要帮助、很少需要我们的警告。”遗憾的是,长城受到了这种警告。但最近我们同样听到了可喜的声音:北京市政府于今年6月出台了《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并已于今年8月1日生效施行。这个全国第一部保护长城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颁布,迈出了依法保护长城的关键一步。

可辨墙体只剩不到1/3

长城之筑始于西周为防北方猃狁而筑的“列城”,春秋战国时,各国在各自边境筑长城,以备防御。秦代则集其大成,“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余里。”(《史记·蒙恬列传》)汉武帝北逐匈奴,张骞出使西域,在秦长城以北筑汉长城,西北延长至敦煌,并筑亭障直至盐泽(罗布泊)。为防备北方各部南犯,有明一代始终不间断地修筑长城,并以砖石,东起山海关,西至嘉峪关,由山海关至辽东又筑有柳条边。长城“上下两千多年,纵横十万余里”,其历时之长、规模之大、工程之艰巨、历史文化内涵之丰富,不仅在中国“古无其匹”,就是在世界也绝无仅有。

然而长城的现状却令人忧虑!目前,长城除重要关隘和比例极小的已修复部分外,长城真正的主体“野长城”——那些蜿蜒在高山峻岭之间的残垣断壁正在自然与人为的双重破坏下日益缩短!英国人威廉姆·林赛根据徒步考察所见认为:“长城已陷入深深的危机之中。”

据去年公布的《中国长城万里行考察报告》,绵延12700华里的长城,目前可辨认的墙体只剩下不到1/3,还有1/3的部分是由石头堆和土堆组成的城墙遗址,另外1/3还多的部分已经完全消失。从嘉峪关至山海关的明长城,墙体和遗址总量不足5000华里,只有原长度的1/2。令人焦虑的是,长城日益缩短的尴尬局面不仅未能根本扭转,而且还在继续,甚至更快!

长城为什么愈来愈短

在自然界雨雪风霜的无情剥蚀下,北方,特别是西北地区的甘肃、新疆等地的长城已有部分开始坍塌。随着北方地区沙漠化的日益严重,一部分长城已葬身于沙漠戈壁之下。然而“相比于自然界的吞噬,人类的破坏似乎更加赤裸和残忍。”一位长城专家如是说。

最为习见且无处不在的是挖砖取土一类的破坏,有人竟称此为“古为今用”。北京平谷县与天津蓟县相交处的将军关长城成了村民的院墙,家家户户不仅用长城砖建造房屋,甚至鸡窝、猪圈,用的也都是长城砖。位于河北张家口地区张北、万全两县交界的狼窝沟口千余米明代长城,在村民的锹棍锄镐下,很快便不翼而飞。

然而与这些个人的小打小闹相比,那些推土机、挖掘机显然要算是大巫了,各地因兴建工农业交通设施引发的建设性破坏屡见不鲜,且有后来居上之势。在山西,一村办企业因扩建将一段60米长的“碍事”长城拆毁。在宁夏的惠农、中卫和灵武县境内,近几年因修路架桥,已有数百米古长城被夷为平地。在陕西定边县,3条引线公路从附近的明长城遗址“穿城而过”,将长城“撕”开了3个三四十米宽的大豁口。

更令人忧虑且潜伏着巨大破坏能量的,是发展旅游导致的开发性破坏。长城沿线的许多地方都在大打旅游牌,一场混乱无序的“长城开发竞赛”正在全面开花,方兴未艾。目前这种破坏在地方主义的保护下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其对长城现实和潜在的威胁可称空前。

位于河北宽城满族自治县的喜峰口长城是明长城的重要关隘,也是重要的抗战遗址。近年来该保护区内接连兴建起加油站、码头、停车场和游乐设施,并为此拆掉了喜峰口北段一段城墙。在北京附近的黄花城长城和箭扣长城,当地农民“靠山吃山”做起了“长城生意”,他们在通往长城的小路、垛口处上上下下搭起了梯子,私自设点收费,垃圾遍地,城墙毁坏严重。

还要一提的是不遵循历史原貌的修复性破坏。如河北省迁安市白羊峪长城的修复,由于没有按照文物保护的原则进行,破坏了长城的历史原貌,“弄巧成拙”,引来专家的批评。

即使在那些名声显赫的长城关隘也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损坏。就记者所见,在山海关,城墙被扒开许多缺口;在嘉峪关,有的城楼檐柱倾斜、墙体开裂;在倒马关、偏关、平型关附近,墙体已被拆得残缺不全。

长城保护法制化已刻不容缓

专家认为,全面修复长城既无可能,也无必要,关键是要保护好现存长城。面对自然界,特别是人为的破坏,我们的管理却十分薄弱。管理人员缺乏、管理经费捉襟见肘、管理职责混乱不清,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普遍存在,而长城又分布广泛,大多身处深山荒野,从而使得长城保护困难重重。

从长远看,保护长城的关键是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但那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专家认为,目前保护长城的有效措施首先是加大宣传力度,使保护长城的意识深入人心。其次是旅游开发要适度,开发与保护并举。还要在长城区域建设绿化带,改变长城区域恶劣的生态环境。但专家认为,最迫切的是加强立法,用法律手段有效地制裁破坏长城的行为。对于长城这样重要而特殊的文物,除适用于《文物保护法》外,还需要制定专门法规。今年“两会”期间,有数十位政协委员就曾对此提出提案。

不久前,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说:“目前长城保护管理工作非常不规范,各地对长城保护的规定和标准也不统一。长城既然是一个整体,对它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就应该有一个统一科学的规范。”《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个保护长城的法规,看来尽快制定出全国的长城保护条例,使长城保护管理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实在已是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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