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7日电我国教师教育体系正在由过去的独立、封闭转向开放、灵活;由定向培养模式转向非定向培养模式。其特征是:
——将改变一次教师资格认证定终身的状况,积极建立教师资格再认证制度,同时建立教师教育机构的资质认证制度以及教师教育课程、质量标准,推动制度创新;
——将改变教师培养和教师培训系统长期分离的状况,加速一体化进程,使所有符合资质条件的大学而不光是师范院校,都能承担中小学教师教育方面的责任;
——将改变单一的教师培养模式,实现学科教育水平和教师教育水平同步提升,在学制、学历、专业设置、课程内容等方面尝试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
这是记者在今天召开的“教师发展学校研讨会”上了解到的。教师历来被认为“闻道在先,术有专攻”,但自身发展并未真正完成。“教师发展学校”是在现行中小学建制内进行的一种功能性建设,即由大学和中小学建立伙伴关系,使中小学校具有拉动教师专业发展的功能。这是借鉴国外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模式,结合我国教师教育实践的产物,是几年前由首都师范大学教科院率先提出并在北京一些区域开展实验的。
教育部师范司负责人在讲话中肯定了“教师发展学校”全新的、卓有成效的尝试和推广价值,认为这一模式有助于推动教师教育和教师培养的一体化,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的一体化。同时认为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学也担负起责任;需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教育予以支持。
他在讲到上述一些观点时解释说,严格实施教师、教师教育机构的资格、资质准入制度,是时代对教师和教师教育的要求。如果没有教师教育机构的资质认证制度和教育监管制度,所有学校都来培养教师未必是一件好事。开放教师教育体系,目的不是培养更多数量的教师,而是在全社会范围内选择动员优质的教师教育资源,培养高素质的教师。比如在教师进修学校的基础上,整合教育资源,建立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由大学将其作为教师教育的分院或进修学院、培训中心,提供业务指导,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校本培训。他在谈到教育部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变化时说,教育部师范司的职能不再是管理师范院校,而是管理教师教育事业,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管,提高教师教育的水平,把教师教育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