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富之”、“教之”、“使民以时”等观点,提出了一系列颇具创见的关于民众道德教化的理论和方法,这对于当前我国正在实施的公民道德教育具有启迪作用。
一、民众道德教化的前提和条件:由立“恒心”引出制“恒产”
孟子民众道德教化思想的一个基本特征是重视“心理—情感”因素对人们行为的决定作用。在孟子看来,要实现道德教化的目标,关键在于树立民众的“恒心”。孟子所谓的“恒心”,简单地说就是遵守基本伦理规范所必需的心理稳定状态。有此“恒心”,民众就能做到“不为恶”、“不犯刑”;否则民心漂浮,日常行为就极可能“放僻邪侈,无不为己”(《孟子·梁惠王上》,以下只注篇名)。因此,对民众的道德教化问题可以归结为如何实现“恒心”从无到有的转化问题。孟子由此通过分析民众与其职业密切相关的心理—情感特点,考察实现这一转化的条件。
孟子所谓“民”主要指农业劳动者,他们需要“恒产”或稳定的产业来维持一家的生存。孟子认为,没有“恒产”这一物质基础,空谈伦理要求,根本不会为民众所接受,因为他们“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梁惠王上》)。因此,孟子得出结论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惟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同上)。这就意味着道德教化的现实前提在于“制恒产”,没有“恒产”作物质基础,道德教化不可能真正进入“民心”。为了强调制“恒产”对于立“恒心”的重要性,孟子还进一步阐释了“恒产”对于道德教化的积极意义:首先,制“恒产”是“惠民”的表现,它能唤起民众的情感认同,从而树立统治者的威信。其次,孟子认为,民有“恒产”,就不会终年为生存发愁、奔波,因而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闲暇”。这一闲暇为民众追求精神生活提供了有利条件。孟子强调:“明君制民之产……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梁惠王上》)。这里,“从之也轻”所描述的正是民众消除了基本的生存忧虑,从而愿意接受引导的心理状态。
二、民众道德教化的现实过程:从有“恒产”到有“恒心”
民有“恒产”是否就能保证有“恒心”呢?孟子以性善论为根据,对此作了明确的回答。孟子认为,人都有“四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四心”是人生来就有的道德萌芽,即为善之“才”。但“四心”也可能丧失,这在民众表现为“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告子上》)。就是说,如果没有教养,无论有无衣食之忧,民众都可能有这种表现,其原因则“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同上)。可以说,民无“恒心”的客观原因是无“恒产”,主观原因则是“陷溺其心”。因此,要使民众有“恒心”,还必须注重主观方面的培育。同时,也正因为人人都有“四心”,培养民众的“恒心”,对民众实施道德教化才是完全可能的。
孟子强调,道德教化既是必要的,也是确立民众“恒心”的合理途径。而在孟子那里,道德教化的具体内容则是指在“人伦之理”的指导下,将一套伦理规范融入民众的生活习惯,转化为他们内心的行为准则,具体说就是“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梁惠王上》)。值得注意的是,孟子还提出了一套实施道德教化的方法。这套方法的具体内容是:首先,与职业规律相结合,将道德教化的内容融入制“恒产”的制度。其次,“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梁惠王上》)。它是“使民以时”的另一面,既要“不违农时”,又要利用“不使民”的闲暇来进行道德教化。它意味着实施道德教化应把握时机,并将经济发展和伦理建设结合起来考虑。第三,“君子之言也,不下带而道存焉”(《尽心下》),即仁义之理不离日用。因此,道德教化要落到实处,必须从日常小事入手,使其内容能指导人们的现实行动。
上述方法的第一方面主要针对的是社会制度的设置。孟子主张将“政”与“教”相结合,他说:“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尽心上》)。这意味着,合理的制度应既使百姓得到实惠,又能培养百姓的规范意识。这样,伦理规范就可通过制度的实施深入到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从而引导人们形成合乎伦理的生产和生活习惯。
三、孟子道德教化的思想特色及现代价值
孟子的道德教化思想有其特定历史背景和个人思想背景,就其具体内容说,无疑具有其历史的局限。但不可否认孟子的道德教化思想也包含着超越时代的合理因素,这尤其表现在其道德教化方法上。具体说,孟子的道德教化思想在方法论上对当代中国实施公民道德教育具有如下的借鉴意义。
首先,经济与伦理相联系的视角。如前所述,孟子的整个道德教化思想都是围绕制“恒产”与立“恒心”及其相互关系展开的。可以说,经济伦理的视角一直贯穿在这些思想中。在现代社会,经济伦理的视角对于我们审视、思考社会道德建设问题尤为重要。从孟子对制“恒产”与立“恒心”关系的论述看,它实际上力图将“惠民”与“教民”融合为同一过程。与之相应,如果我们能在制度设计时,考虑到福利政策与社会道德建设的相互配合和有机结合,无疑能取得更好效果。
孟子强调立“恒心”必须以制“恒产”为前提,同时将价值理念融入到制“恒产”当中。这一思想引申到现代社会道德建设意味着:只有创建有利于人们践行价值理念的制度环境,建立一套可供人们在实践中体验的制度,社会道德建设才能切实深入人心,从而指导人们的现实行为。
其次,孟子认为道德教化的实施必须“不违农时”,同时利用“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公孙丑上》),以此引导民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这一思想表明,孟子看到了道德教化的实施应考虑对象职业的特点和规律。这一点在现代道德建设中也不容忽视。其具体内容应包括:通过伦理精神与职业规范的结合,引导人们形成合乎规范的行为方式;道德宣传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引导人们以道德的观点审视他们熟悉的对象和行为方式。这样既易为人接受,又切实易行。
最后,孟子注重从对象的心理—情感入手进行道德教化。他主张,通过制“恒产”来确立民众认同伦理规范的心理—情感基础,然后通过倡导人伦之理来逐渐改造民众的自然性情。这种方式可表述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它通过以“理”(道德理性)化“情”(心理—情感)、“理”寓于“情”、“情”“理”交融来提升人们的道德观念,以实现一个“合情合理”的生活世界。这种强调“合情合理”的道德教化方式可为我们的社会道德建设所借鉴。这不仅因为几千年来“合情合理”已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而且在于它作为道德倡导方法,本身就具有合理性。可以说,要使道德倡导深入人心、使社会规范的要求内化为人们的道德心理,就不能单凭倡导主体的主观愿望,而应把握对象的现实心理—情感状况,从人们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这样才能逐渐将人们引向对行为规范的认同。
综上所述,孟子的道德教化思想对于当代中国实施公民道德教育在方法上的借鉴意义,集中体现在对“恒产”与“恒心”的论述中。当然必须指出的是,孟子的“恒产”与“恒心”是以等级和身份意识为前提和基础的,具有历史局限性,因而必须以新的时代内容来置换它们的原有意蕴。简单地说:孟子的“恒产”在现代应转换为对维持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个人合法财产的保障以及社会提供给个体的提升生存质量的各种机会。在最为一般的意义上,“恒产”可理解为以制度形式来保障的各种个人正当利益。“恒心”在现代首先可理解为每个公民都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即遵守社会公德的自觉,它是对所有公民的最低要求;其次它还包括人们在具体职业活动中应有的敬业精神;在更深层次上,它还可以引申为一种内心操守;不以任何不道德的手段逐利,不因功利追求而导致人格的扭曲和异化。通过上述转换,孟子的道德教化思想必然会焕发出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