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2月3日电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机构编制改革日前正式启动,乌鲁木齐市700多名教师面临分流。由此而来的是,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师全面推行聘任制。
此次改革的核心是全面推行的教职工聘任制取代干部身份终身制,建立用人激励机制,通过定编工作清理超编人员。目前,乌鲁木齐市共有中小学192所,教师水平参差不齐;用人机制不灵活,一些人员长期不在岗却得不到清理,而一些优秀人才无法上岗;个别学校存在长期超编进人和人员结构严重失调等问题,这严重影响了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办学效益,迫切需要解决。此次进行的改革中人员分流试行方案是其中的关键。
按照2003年9月份在校学生花名册核准学生人数,核定乌鲁木齐市教职工编制为12774名,分两年核定到位,今年下达11675名,其余1099名明年7月下达。而乌鲁木齐市现有教职工编制为12000多名,首次核定的11675名编制执行后,将有700多名教职工面临分流的命运。这是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师分流最大的一次。
明年1月起,乌鲁木齐市新增的中小学教师实行合同聘任制管理,学校与受聘教师订立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人事部门不再办理其录(聘)用手续。聘期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续聘必须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受聘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工资进入财政统发,参加社保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严重违规的,学校可解除聘用合同。解聘后人员按非在职人员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