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说得多的是学术自由,为科学家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等,这都是讲外界要为科学家创造良好学术环境,这当然是对的。然而我最近在一次科学家参加的座谈会上,其中不少科学家在谈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时不约而同地说起科研责任或曰学术责任。圈内人大谈学术责任,这还少见。
科学家原话如是说,“不仅要讲学术自由,也要强调学术责任”;科学院应提倡“立院为公,科研为民”;牢固树立创新为民、创新为国的崇高理念;对“不起基础作用的基础研究,没有应用价值的应用研究,缺乏前景的开发研究”进行调整,等等。
这些话真是让人耳目一新。实际上科研责任也确实是个大事情。我觉得当代科学家应该对自己有这个要求。有了这个要求至少会强化三个意识。一是为国为民做事意识。这个意识提示他作为科学家肩负重要使命。国家经济要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都需要科技加入,做强大支撑。当科学家有这个意识后,他的工作就会有了着眼点,他会排除一些次要的、不必要的科研工作,而使自己的科研目标更加凝练,更加面向国家的战略需要,更加面向普通人的生活,也就是使科研工作更有实际意义。二是对纳税人回报意识。我国目前的基础研究和相当一部分应用研究单位,仍是主要靠国家拨款。有的科研单位国家投入的力度还很大,科学家在工作、生活上都受益。但在此时,有部分科学家头脑并不清醒,他没有意识到现在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体面的生活条件都是国家拨款或直接说就是纳税人给的钱,使他有了这一切。他想得多的是自己应该有更多的学术自由,而不愿让自己的工作公诸于外(当然指的是应公开的工作),让纳税人看看他用这些钱做了什么。三是节约意识。有了前两个意识,他就知道自己的着力点在哪里了,他就会把自己的精力和经费用在点子上。
本文无意在科技界广泛提倡学术责任,只是希望搞科技工作的人自身有这个意识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