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湖北师院顺利通过了全国高等师范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这是对该校三十年来办学成就的充分肯定。
2002年5月12日至5月17日,教育部专家组依据《高等师范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试行)》,对该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根据专家组评估的意见,教育部形成了最终评估结论:该校认真贯彻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本原则,校园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学校定位准确,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教学工作思路清晰;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学校重视教学基本建设,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成果喜人;学校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较好的育人环境。同时,对该校办学空间、实践教学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目前,该校正以通过合格评估为契机,继续加强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强化教学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努力把学院建成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处于一流水平的省属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