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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重要措施规范国企改制行为

2003-12-1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贺劲松、张晓松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改制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对改制涉及的主要环节和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政策要求。

这些环节包括:批准制度、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交易管理、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管理、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管理层收购等。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文件,对规范、有序、健康地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这位负责人说,国有企业改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大批国有企业通过改制找到了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转换了机制,增强了活力,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增加了经济效益,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由于改革措施还不够配套,规则还不够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还没有完全到位等诸多原因,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害了社会公平,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

这位负责人表示,出台这个文件的目的就是要认真总结以前的经验教训,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使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在推进中规范,在实施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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