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由教育部组织实施的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首次大规模重大攻关项目近日正式启动。
今年初,教育部下发一号文件,提出《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时任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对此高度重视,决定从2003年起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作为该计划的一项重大举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计划旨在支持高等学校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把握学科前沿,深入开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创新性研究。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组织重大课题攻关,是教育部党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科学管理,抓好落实。今年8月,教育部确定40项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作为本年度招标攻关项目,随后共收到全国80所高校的204项投标书,其中一个课题最多的有16个单位竞标。在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下,此次重大项目招标评审工作顺利完成,经过激烈角逐,17所高校的40个课题组成为最后的赢家。
以招投标方式设立的此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创造了多项第一: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每个课题组给予高达30—80万元的经费资助,在教育部乃至全国都属首次;文科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在教育部及全国文科项目申报中是第一次;评审时采取申报专家当面陈述,评审专家当面提问,然后进行答辩、投票的形式在文科领域也极为少见;而在评审阶段参与评审的专家多达216位,涉及47所高校和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等7所高校以外的单位,无论是规模、范围还是产生的影响,在教育部都前所未有。
此次重大攻关项目的组织工作体现了“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严格管理、铸造精品”的要求。教育部为此印发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重大攻关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对招标课题研究居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特别是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担任,由居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研究群体构成课题研究骨干;重大攻关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关于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提出,“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命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为保证整个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40项重大项目,无论投标者多寡,均按“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实行相同的工作步骤。除此之外,开标、抽签,专家阅读投标文件,论证、答辩,专家组评议,专家组投票,对中标者研究工作的建议,工作小结均按照十分严格而具体的要求进行。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上,管理办法规定,专家评审组通过的重大攻关项目报教育部批准后,下达立项通知,教育部将与中标者所在学校和首席专家签订项目合同,由教育部与项目承担学校共同管理。教育部还将对重大攻关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每年须撰写年度进度报告,由学校进行审查,并统一向教育部报告。重大攻关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鉴定组对该项目进行鉴定。
今年确定的40项重大课题,涉及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的研究,以及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等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