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1月1日电新年伊始,沈阳市以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的“环境年”活动全面启动。沈阳市环保局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郑重承诺:2004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达到300天以上。
中央作出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重大战略后,沈阳市委、市政府提出“东北振兴,沈阳先行”,明确把环境放在实现振兴的龙头位置,并把2004年确定为沈阳“环境年”,正式确立了生态模范城市、安全文明城市、文化旅游城市、数字化城市“四位一体”的城市建设方向。全市环保系统按照“环境年”活动要求,围绕生态模范城市目标,坚持以环境项目为依托,以环境管理为手段,全面推进环境建设与治理,彻底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实现沈阳由污染重镇到环保模范城市的历史跨越。2004年,沈阳市环境保护与建设将投入55亿元,占GDP比例达到3%以上,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新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50平方公里,基本禁燃区面积50平方公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0万吨,处理率达到74%;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稳定达到70%;工业危险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3年降低3%以上。针对水系建设、大气环境、垃圾处理、生态安全和市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实施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区域污水治理工程、削减烟尘排放量的拆除烟囱工程、生态环保公园建设工程、医疗垃圾焚烧示范工程、农产品环境安全监控工程、生态模范小区创建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等8项环境重点建设工程。同时,重点治理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城市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整治重污染行业,全面提升百姓生存和居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