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务人员助产时操作不慎,江西波阳县一婴儿出生时右臂丛神经受损致疾。波阳县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波阳县古南乡卫生院赔偿婴儿巢某医疗费、伤残费3.5万元。
去年5月22日,产妇蔡某到古南乡卫生院分娩,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后,认为无必要进行剖腹产。不料,蔡某在分娩过程中出现难产,医生遂临时决定对蔡某采取胎吸手术。当天下午,医护人员为刚刚出生的婴儿注射乙肝疫苗时,发现其右臂异常。江西省医学会去年6月鉴定认为,婴儿右臂丛神经损伤与医方助产操作过程中过失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并作出“本案例属于医疗事故,医方应负主要责任”的鉴定结论。据此,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