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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五类犯人”实行社区矫正

2004-01-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易运文 我有话说

本报深圳1月11日电据深圳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深圳将试点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等五类犯人实行社区矫正,通俗地讲,就是让罪犯回家服刑,在社会上接受改造。

据该位负责人介绍,社区矫正是相对于监禁刑的非监禁刑、在社区服刑的改造方式。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思想、法制、社会公德的教育,矫治其不良的行为和心理,使他们悔过自新,成为守法公民;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以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这种称作“社区矫正”的服刑方式在发达国家已成为一种较为成功的经验。这位负责人还介绍,可实行社区矫正的五类犯人分别是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时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类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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