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应当依法审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这种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应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应当受理。
[值班总编推荐] 本科生与母亲同发论文,不怪人们敏感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结束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 ...
[值班总编推荐] 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文化智 ...
艺术箴言|走出误区,传统文化方能行稳致远
【详细】
阿拉善岩画:写在岩壁上的叙事长诗
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迈向新阶段
11月19日至22日,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如期举行,本次峰会主题为“拥抱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数字未来——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详细】
构建中国特色科技伦理体系的现实要求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