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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通报采伐限额执行情况

2004-02-1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0日电记者郑北鹰今日从国家林业局获悉,为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国家林业局对一些重点省(区、市)的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在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执行、伐区管理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等方面情况明显好转。

此次检查涉及全国21个省(区、市)的31个县(局)、156个乡(镇、林场)的515个村(林班),实测样地总面积7.68万亩。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的林木采伐总量没有超过森林采伐限额,实际林木采伐总量329.87万立方米,占采伐限额总量的64.9%。超限额采伐单位数量有显著下降,仅为2个,占被检查单位的6.5%。商品材采伐总体上没有超过木材生产计划,被检查单位实际采伐商品材162.49万立方米,仅占木材生产计划总量的73.5%。林木采伐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平均发证率、发证合格率和凭证采伐率与上年度检查结果相比,分别提高14.8个百分点、14.1个百分点和19.8个百分点。

检查同时发现,超限额和超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林木现象仍然存在,伐区超证采伐问题还比较普遍,无证采伐问题仍然突出。国家林业局已对超限额采伐的辽宁省法库县、江西省泰和县,超商品材限额和超主伐分项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江西省婺源县,以及伐区采伐管理混乱、超证采伐严重的吉林省长岭县进行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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