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湿地”治污云南省澄江县抚仙湖边的马料河湿地工程是“人工湿地”,主要依靠生物氧化、沉淀和过滤的方法,营造出类似天然湿地功能的地域,人工栽种的水藻和水草充分吸收污水中的营养成分,把生活污水和农业生产污水变为清水后再流入湖泊。该工程占地近30亩,2003年10月建成运行,每天可净化污水4万多立方米,净化后的水质优于地表水三类标准。图为工作人员在马料河湿地工程的生物强化氧化池中打捞垃圾。王长山摄 
2003年,尽管有非典的影响,中国GDP仍实现了9.1%的强劲增长。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了新一轮的高增长周期。中央政府已经注意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并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了政策调整。但是,经济学界和一些地方政府对当前经济是否过热等判断并不一致,亦或对未来宏观经济政策应该采取什么取向的认识存在着分歧。从国民经济总体来看,当前依然十分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增长缓慢等问题依然没有好转,与一般消费品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相对应的内需不足还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保障的巨大压力并没有减小。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经济快速增长。
然而,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国经济存在的最大问题并不是电力、钢铁供求紧张,投资增长过快等可能引起的传统性的产业结构失衡和金融风险,而是在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忽视生态环境保护而快速积累的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结构问题。我们可以把它称为“新结构危机”和“生态环境泡沫”。
中国经济“新结构危机”已经呈现,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制约长期可持续增长的严重要素供给瓶颈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只有专业人士对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对经济增长的制约关系有清醒认识。包括环境保护以外的政府部门对经济增长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虽然1995年中国政府就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两大治国战略之一提了出来,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只是作为与经济发展相关的问题得到环保专业部门的重视,而没有在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和政策方面得到充分体现,GDP是优先考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是政策的中心。在社会大众的意识中,生态环境作为生活质量和效用的内涵处于朦胧状态,没有把生态环境作为生产要素的意识。它们只是被作为自然赐予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外部环境来对待。1998年长江流域的特大洪水灾害才真正唤起了政府高层的生态环境意识。于是有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具有实际意义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政策。但是,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长江流域特大洪水所表征的程度。
200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已经达到1445万吨,比Ⅲ类水质要求的800万吨容量高出80.6%;2001年七大水系断面监测,达到三类水质(可以进入自来水厂的最低要求)的仅占29.5%,而劣五类水质却高达44%;全国城市有66.7%缺水;大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达1995万吨,比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的1200万吨容量高66.3%;农田化肥农药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地荒漠化,各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等现象也日益严重。据世界银行和国内的有关研究机构测算,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重已经高达6%-8%。
上述情况表明,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一种短缺的生产要素,符合人们健康需求的良好生态环境已经不再是天然的产物,而是已经变为必须投入资源进行“生产”才能获得的短缺资源要素。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正面临着生态资源与环境生产要素高度短缺的“新结构性危机”。从出口角度看,中国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价格低廉,具有高市场竞争力,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没有计入生态环境成本的结果,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在当前的生态环境形势下,进一步的经济增长必须转向首先大规模“生产”生态环境要素,也就是必须补偿过去几十年对生态环境的巨额欠账,消除生态环境透支所产生的经济泡沫。
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大规模的投资,而这种投资在现行的经济体制下是没有微观效益的,企业没有动力,只有靠政府来承担。而政府的财政也并不宽裕。问题的严重性更在于,当前国内许多人还远远没有意识到生态环境的恶化程度。从现实情况来看,良好生态环境的短缺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能源等生产要素的短缺程度。
解决“新结构危机”的出路在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新发展模式
从技术层面上看,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产生于三个方面。一是资源消耗增长过快;二是资源利用效率过低;三是资源再生化率不高。
从资源消耗角度看,中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例如,1983年中国成品钢材消耗量仅为3000多万吨,2003年,中国的钢材消费量已经达到大约2.5亿吨,20年增长了8倍,接近美国、日本和欧盟钢铁消耗量的总和,约占世界总消费量的40%;水泥消费约8亿吨,约为1983年的8倍,约占世界的50%;电力消费已经超过日本,居世界第二位,仅低于美国。未来一个时期,中国的产业结构仍然处于重化工主导的阶段,高能耗、高污染产业仍然具有高需求。
从资源利用效率来看,我们仍然处于粗放型增长阶段。例如,以单位GDP产出能耗表征的能源利用效率,我国与发达国家差距非常之大。以日本为1,意大利为1.33,法国为1.5,德国为1.5,英国为2.17,美国为2.67,加拿大为3.5,而我国高达11.5。我国的耗能设备能源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普遍低30%-40%。每1000美元GDP排放的二氧化硫,美国为2.3千克,日本为0.3千克,而中国高达18.5千克。
从资源再生化角度看,我国资源重复利用率远低于发达国家。例如,尽管我国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但水资源循环利用率比发达国家低50%以上。资源再生利用率也普遍较低。我国即将进入汽车社会,大量废旧轮胎形成环境污染不断上升。而我国的废旧轮胎再生利用率仅有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
因此,从技术层面上看,我们的经济发展必须大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加大资源的循环利用,强化废旧产品和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做到在不增加甚至减少原始资源消耗、不增加甚至减少污染排放、不破坏甚至不断恢复生态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快速增长。这就是循环经济的技术范式特征。在技术层次上,循环经济是与传统经济活动的“资源消费→产品→废物排放”开放(或称为单程)型物质流动模式相对应的“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其核心是提高生态环境的利用效率。它的技术经济特征之一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生产过程的资源和能源消耗。这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基础,也是污染排放减量化的前提。其技术经济特征之二是延长和拓宽生产技术链,将污染尽可能地在生产企业内进行处理,减少生产过程的污染排放。其技术经济特征之三是对生产和生活使用过的废旧产品进行全面回收,可以重复利用的废弃物通过技术处理进行无限次的循环利用。这将最大限度地减少初次资源的开采,最大限度地利用不可再生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造成污染的废弃物的排放。其技术经济特征之四是对生产企业无法处理的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扩大环保产业和资源再生产业的规模,扩大就业。毫无疑问,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与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是新兴工业化的最高形式,也是消除经济增长的生态环境泡沫和新结构危机的必由之路。
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行为。必须进行制度创新,重新塑造经济运行的微观机制
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已经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江泽民同志在2002年全球环境基金成员国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只有走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持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之路,可持续发展才能得以实现。”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进一步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到区域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自2000年以来,全国已经批准建立了海南省等7个生态经济试点省和一个循环经济试点省,并进入了规划实施阶段。陕西、安徽等一些省市也正在进行循环经济规划。这表明,循环经济的概念已经得到了中国最高决策层的认知,并已经向着实践的层次推进。
但是,在现实的实践中,在很多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这一矛盾直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和一些地方政府合谋,违背环境保护法规,为局部经济利益而牺牲环境保护。二是在现行的经济体制下循环经济企业的微观经济效益得不到直接体现。从这两方面看,生态环境泡沫和新结构危机实际上是制度的产物。
保护生态环境要求所有企业排放的废弃物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所有企业开采自然资源必须按照生态保护和恢复的标准进行。这就意味着企业不能再免费利用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和财富的生态环境,它们必须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必须按标准处理废弃物。这必然要增加企业的成本,降低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经济学上,也就是要结束企业获得利润而要社会大众承担生态环境成本的不对称的经济运行机制。这意味着社会生产的价格体系将会发生变化,要在免费利用生态环境的旧经济体制的基础上进行利益结构的重新调整。这是循环经济的核心社会内涵。在我国,大量中小企业是靠免费排放污染、免费破坏生态,将社会大众的生态环境福利转换为企业内部收益而生存的。虽然这些企业解决了当地的部分就业,为地方政府提供了财政收入,但如果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和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这些企业就应该被淘汰。但那将会影响短期内的地方经济增长和就业。这是在以经济增长为核心对政府业绩考核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合谋的根本原因。
从社会的角度看,我国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的正面激励。循环经济企业进行污染治理和资源的循环利用与再生化需要付出成本,需要技术创新支撑。他们必须能够与直接利用初始资源获取经济效益的生产方式在成本上取得平衡才能生存和发展。中央政府作为国民利益的总代表,在对企业进行惩罚性激励进行生态保护的同时,还应该实施正面激励,从社会福利最大化出发推动企业进行资源再生和循环使用。而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鼓励资源再生和循环利用的制度体系、法律体系、政策体系和社会机制。比如,废旧轮胎的处理可以解决轮胎污染问题,但废旧轮胎处理企业在现行的价格机制下盈利能力低下,需要社会给予支持,但我国现在没有一种机制激励这样的企业。
作为循环经济核心内涵之一的生态环境保护,其效益和成本都具有非常显著的跨区域流动性和外部性。任何单一地区和企业都难以独自全部享受和承担在自己内部发展循环经济的后果。例如,河流上游排放污水,损害的是下游的利益,与此对等,上游保护水资源,受益的也是下游。上风地区的空气污染后果也是一样。这一特性决定了发展循环经济,治理经济发展中的环境泡沫,消除新结构危机,不是市场和企业能够做到的,它必须是国家行为。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的长期的总目标,它的支柱是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
知识经济的核心是通过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经济效率,创造新的供给。它将知识作为一个独立的要素从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中独立出来,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个人和企业都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取知识,从而提高自身获取福利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尽管知识的外部效应也很大,但其内部效益可以直接在市场上得到足够的回报。内部效益和外部效益可以得到统一。
循环经济是将过去传统经济体制下的非成本要素——生态环境从经济系统之外独立出来,成为经济系统内部的一种生产要素。它不一定为生产者带来直接效益,却肯定要增加他们的成本,将他们过去的以牺牲其他社会成员的生态环境福利而实现的部分利润补偿给社会。这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从作为资本职能执行主体——企业的本性来说,其最大特征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即使是集体企业也一样是追求内部人效益最大化。显然,发展循环经济与资本的天然属性是相矛盾的。
也就是说,知识经济没有改变传统经济的运行机制,而循环经济必须改变传统的经济运行机制。必须有一个主体能够代表社会来充当生态环境这种特殊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并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经济政策、行政命令等强制性措施和激励机制,才能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才能解决新形势下经济增长的生态环境泡沫和新结构危机。这个主体只能由政府来承担。
政府承担并不意味着运用计划经济时期的方法推进循环经济。我们认为,政府的责任是建立一种新的制度框架,通过建立一整套的循环经济激励机制,使发展循环经济的外部效益内部化,从正反两方面激励循环经济发展。这一任务应该在“十一五”计划期间完成。为此,从现在起我国应该着手进行以消除新结构危机和生态环境泡沫为宗旨,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国土资源综合治理规划。这是政府行为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