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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药用药不能看广告凭感觉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
2004-02-2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6日电2003年有23家企业全年被查处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次数累计在30次以上,违法情节严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向媒体通报了这些药品品种及其广告主的名单。其中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 曾用名 中华灵芝宝 ”违反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规定,全年违法发布广告多达158次,而且这些广告无一向国家药品广告审批部门申请过广告批准文号。

据介绍,2003年,全国共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21个,经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通报批评违法药品广告6174个,有6195个违法药品广告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这些违法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主要是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虚假宣传;伪造、冒用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虚假发布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药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那些大量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其产品质量往往也很不稳定。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把这类企业列为2004年药品监督管理的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希望通过媒体告知广大消费者,千万不能看广告、凭感觉买药,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或者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对大量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要多加小心,以免白白花了很多钱结果却贻误了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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