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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院士获专利转让费250万元

2004-02-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上海2月28日电上海科学院所属计生所一位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一项发明专利最近以500万元转让给企业,该院决定按50%的收益分配给这位院士。这位院士新近已获首期收益款90万元。这位工程院院士在单位的支持下经过十几年的研究探索,发明了一项能够通过激素调控治疗前列腺疾病的新药。院士去年将
此项成果申报国家发明专利,获专利授权。一家企业看中这项专利,通过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以500万元买断。上海科学院和这家企业在转让合同中明文规定,50%转让费归院士所有。这位院士大为惊喜:这是职务发明,产权归属科学院,个人不得也没意见。院领导说:按照中央有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政策,创新劳动应该有相应的创新分配机制:这是院士应得的正当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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