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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社会保障助推器减震器作用

2004-03-1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去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江苏省如皋市委书记陈惠娟代表就曾提出尽快建立《社会保障法》的议案,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今年她对这个问题又有什么想法呢?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这位来自基层领导岗位的女代表。

陈惠娟对社会保障工作表现出高度的关注。她告诉记者,今年还要就这个问题提出议案,因为这个问题关乎

国计民生。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显得不能适应甚至滞后。这些问题如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则可能对社会稳定构成极大的隐患。为此,她强烈呼吁加快立法步伐,使社会保障在法律框架下健康运行。

陈惠娟认为,首先,必须确立依法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原则,按照“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帮、难有所救”的基本要求,加快建立法律法规约束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服务管理社会化的完整体系。其次,必须确立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费改税”的基本思路。只有税收的强制性,才能彻底杜绝基金筹集的真空和漏洞。第三,必须确立劳动社会保障监察的法律支持系统。第四,必须确立从中央到地方的财政统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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