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0电今天从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秘书处提案组获悉,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委员会今天召开主任会议,在委员们分组审查的基础上,对本次会议收到的提案进行终审,并从中确定正式提案和委员来信的数目。
据了解,委员们上交提案后,提案组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先对提案进行了
提案终审完毕后,全国政协办公厅将召开交办大会,向承办单位提出要求,由承办单位分别去办,并答复提案人。委员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可提出意见,反馈给全国政协提案办公室。
据悉,提案委员会将从提案中选择一部分做为重要提案重点办理,重要提案的具体标准是:
1、涉及党和国家重大方针和重要举措的事项。
2、反映意见比较集中且提案人数较多的社会热点问题。
3、特别关注民主党派中央的提案。
4、党政部门十分关注,已出台了相应政策、法规,但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完善的重要问题。
5、提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需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的问题。
6、承办单位认为提案质量高,对推进本部门工作有重要帮助的。
7、领导同志明确要求重点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