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毅,1952年2月生于河北唐山,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员,兼职博士生导师。现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
闻发言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法司副司长。长期从事宣传教育、政策研究工作,参与了原国家煤炭部和国家安监局若干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的研究。其撰写的调研报告和论文多次获奖。
记者(以下简称“记”):近一段时期,我国接连发生公共安全领域的事故,请问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黄毅(以下简称“黄”):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趋于好转,特别是煤矿,除了黑龙江省鸡西市和贵州各发生一起地方乡镇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以外,没有发生其它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这说明近年来持续不懈狠抓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公共安全领域重特大事故出现上升的态势,特别是几起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间隔时间短、伤亡人数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从表面看这几起特大恶性事故都是由于一些意外引起的,实际上都是责任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们的发生将多年来公共安全工作存在的漏洞集中暴露出来。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共安全的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危机意识,职能弱化;二是对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缺乏正常机制和合理渠道,对应纳入政府预算的公共安全投入数额或比例不够规范;三是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和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不健全。拿应急预案来说,以往的检查发现,有的地方没有预案,有的预案缺乏多方协同的规定;有的预案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大多数只是为应付检查,根本没经过实际的演练。前不久发生的吉林商厦大火,事故后就发现,许多灭火器被锁在玻璃门里拿不出来,形同虚设;而且大多数预案更侧重于组织体系的划分,即单纯地说明安全工作自上而下该由谁负责,但对应急所需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却很少涉及。
记:应对公共领域安全事故,政府处于什么角色,应该做些什么?
黄:公共安全属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公共安全的监管只能由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应该由财政拨专款投入。
应对公共安全事故,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采取措施积极主动地预防事故发生,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尽可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具体来说,首先地方各级政府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公共安全工作的领导,增强忧患意识,把安全工作纳入到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其次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拨备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各项公共安全设施,给公众创造一个安全无忧的生活环境;三要建立公共安全的监管机制,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四要切实加大公共场所、道路交通等事故多发领域的专项整治力度,消除重大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进行整顿;五要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识灾、防灾知识,提高公民自我保护意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及时组织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记:有人说,经济发展越快,事故发生就越多。请您谈一下两者之间的关系。
黄:公共安全事故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一般来说,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这个区间的时候,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我国目前正处于这个阶段。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参加公共活动、出外旅游、私人购车等行为的增多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安全事故的发生机率。近几年,我国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预计到2020年城镇化率要从目前的37%提高到60%以上,而城市因其人口集中、生产经营集中,对各类事故、灾害、突发事件往往有“放大”作用,同时城市内部复杂的保障系统,如供电、供水、供气、交通、通讯等相互之间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一旦遭遇重大安全问题,容易产生连锁反应,造成重大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
但是两者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事实上,当经济足够发达,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人们的减灾防灾意识达到较高水平的时候,公共安全事故反倒会逐渐下降。大量的事实表明,通过事先的安全投资,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才是最经济、最可行的安全建设之路。研究成果显示,安全保障措施的预防性投入效果与事故整改效果的关系是1∶5的关系。安全就是效益,加大安全投入,依靠先进的科技手段和先进的设备,是有效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根本所在。
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有效地防止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黄: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对公共安全负有综合监管的职责。今年全国安全生产的控制目标是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下降2.5%,重特大事故有所减少。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已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别下达给各省区,然后由各省区对指标进行分解,逐级下达,层层签订责任状。安全生产监管局将通过新闻发布、政府公告等形式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公布,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确保控制指标的落实。
在全国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同时,我们将组成专门的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包括查处当地公共安全领域隐患整改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事故防范情况。
目前,我们正在整合全国的应急救援资源,着手建立全国性的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特大安全事故的能力,扭转重特大事故上升的势头。眼下部分地区已拿出一些应急方案,有待进一步筛选和完善。
同时,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我们正进一步完善自身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解决监管力量不足、权威性不够、支撑体系不完善以及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此外,我们还将大力强化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力求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我们将尽快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防灾能力,强化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