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是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观点。以人为本,就是要满足人的发展需要。教育在人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现代化事业中处于重要战略地位。我们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教育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反思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采取新的发展战略和对
对照科学发展观认清教育发展中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教育发展很快,成绩十分显著,但有些发展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影响了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
1、过分追求发展的数量和速度,一味强调做大做强,攀比风、升格风、兼并风、改制风盛行。
2、粗放型、外延式的发展方式抬头。有的地方采取了粗放型的发展方式,不注重内涵发展,而是外延式发展。很多学校花费重金搞形象工程,而急待改善的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却投入不足。有的学校高楼林立,有“大楼之威”,但乏“大师之威”。
3、经费投入不足,乱收费屡禁不止。据国家发改委公布,2000年―2002年连续三年的举报投诉中教育乱收费排第一,占立法案件总数的30%。
4、城乡二元教育发展使城乡差距拉大,农村教育问题较多。农村学校经费少,条件差,危房倒塌时有发生,拖欠教师工资司空见惯。全国现有近2000万流动人口子女,上学困难很多。
5、教育发展的地区差距拉大,西部地区教育困难颇多。东部教育发展很快,有的已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而西部还有400多个县未“普九”。即使在同一地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间发展也不均衡。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1、教育发展要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教育首先应该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因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教育对经济发展的服务,主要是培养各类人才和做出智力贡献。制订教育发展规划,要立足实际,不能超越经济发展阶段,不能过分超前发展。要使各类教育既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要求,又符合自身发展规律。各级各类学校要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改革和提高质量,培养深受用人部门欢迎的人才。
2、教育要注重以人为本,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
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就教育来说,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学生为本。教育应该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的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于学生,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的发展是终身的,人的学习、教育也是终身的,终身教育应该为人的终身学习、终身发展服务。新时期教育发展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服务。
3、教育发展要均衡协调,缩小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要下决心缩小教育的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尽快在中西部地区全面实现“两基”,鼓励优秀人才到中西部的农村从教,提高农村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实行教育扶贫,加强城市优秀教师支教扶弱,提倡城乡开展区县、学校、师生间的“手拉手”活动。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升学就业适当照顾。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今后我国每年将有1200万农村人口进城居住,还有数百万人进城务工。这些人的子女将逐渐进城读书。各地在做城市教育发展规划时可以对此作出科学预测,提前统筹规划。同时,我们还要大力扶持农村教育,改善办学条件,资助困难学生,确保城乡教育共同发展。
4、教育发展要协调稳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教育内部要处理好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的关系。四大类教育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不能顾此失彼。只有四大类教育协调发展才是最好的发展。还要坚持各类教育内部的协调发展。要防止学历化倾向,防止过度教育、人才高消费等现象出现。
5、教育发展要重点关注弱势群体,确保教育公平。教育弱势群体包括残疾儿童、贫困地区农村儿童、下岗职工子女、流动人口子女等。特别是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2003年12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议通过了有关法规,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保障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北京首次以法律形式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在全国先行一步。但愿全国都能像北京一样,为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创造美好未来。
今后教育的发展要特别关注教育弱势群体,特提如下建议 第一,改变以户籍制度为依据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使适龄儿童按居住地入学。各级政府应将在本地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财政预算。第二,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多种形式。公办学校要成为吸收流动儿童就学的主渠道。此外还有其他形式,如,让外地儿童与本地儿童同校的混合型;建立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学校的合办型;鼓励个人或民间组织办学的民办型等。第三,对城乡贫困家庭子女教育采取优惠政策。第四,为残疾儿童的教育创造更好的条件。继续办好各种特殊教育学校,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为残疾儿童的升学提供绿色通道和专项奖助学金。第五,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减轻弱势群体子女的心理负担。提倡社会、学校、教师、学生等公平友善地对待残疾儿童和贫困学生。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代新人。
(作者系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