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正在审议香港基本法附件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面贯彻落实香港基本法的客观需要,高度负责地履行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庄严职责。其目的是坚决维护香港基本法在“一国两制”开创性实践中的至高权威,确保香港的政治体制始终沿着基本法确定的轨道发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其制定的香港基本法中,根据“一国两制”原则和国家对香港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确定了香港特区实行的政治体制。这一政治体制符合香港特区的法律地位,反映了香港社会的实际情况,体现了香港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有利于香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是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政治基础。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实行行政主导,行政长官在政治体制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香港特区立法会是立法机关,在政治体制中也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如何产生,其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和如何进行修改,都是香港政治体制的重大问题,影响到香港社会政治基础的稳定,必须严格遵循基本法确定的从香港的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渐进和均衡参与的原则,绝不能偏离基本法的轨道。目前香港社会围绕政制发展问题,对基本法有关规定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出现了激烈的争拗,如果在法律上不予以及时澄清,辩明是非,减少矛盾,排除干扰,就不能保证“一国两制”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香港广大市民关注的民主制度的发展,也不能保持基本法确定的正确方向。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规定的权限,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严肃认真地对基本法附件有关规定作出解释,是完全必要的、适时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解释基本法附件有关规定的举措,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和谐所负有的最高责任,向香港社会传递了中央坚定不移按照基本法办事的决心,显示了中央在基本法的理解和执行上的权威地位,得到香港广大市民的赞同。它表明,香港社会围绕政制发展出现的任何问题和任何争议,都必须在基本法规定的框架内解决;对任何不符合基本法的立场和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有责任按照基本法加以纠正。相信大多数理性的香港市民都能够认识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附件有关规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