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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大使”不受国别限制

2004-04-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林英、田雅婷 我有话说

本报讯 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就规范管理颁授“环境大使”发出通告。

“通告”规定,“中国环境大使”不受国别、种族、年龄、职业限制。“中国环境大使”的职责是:积极向公众进行环境保护宣传,以身作则,为公众树立积极健康的文明形象;以“中国环境大使”的身份,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有关

部门反映环境保护方面的社情民意,反映破坏环境的事件和行为,并对其所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以“中国环境大使”的身份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据介绍,国家环保总局已于2003年10月授予关牧村、陈佩斯、吴晓莉、冯巩、姚远等10位杰出人士为首批“环境大使”。本次“通告”规定,“中国环境大使”每两年一届,并应于本届期满前6个月开始下一届的推荐工作。

“通告”还特别强调,“中国环境大使”是国家级的环保宣传与社会监督人士的专属荣誉称号,未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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