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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实行公办民办教师无障碍流动

2004-04-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叶辉 我有话说

本报江山4月10日电浙江省江山实验中学校长沈明近日一直处于兴奋中,《民办教育促进法》4月1日实施,江山市公办民办教师无障碍流动的政策也同时实行,一周多来,这位民办学校校长已接待了要求到该校工作的10多位公办教师――这些可都是江山市内的骨干教师。

江山市是个经济欠发达市,民

办教育起步较晚。但近几年该市市委市政府对民办教育非常重视,采取种种强有力的措施支持民办教育。1999年,该市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意见》,将民办教育的发展纳入全市教育总体规划中,征用土地建校舍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可以校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学校达到一定规模,政府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允许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鼓励公办教师向民办学校流动;允许自主招生,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等等。

这项政策一出台就得到良好回应。1999年6月,江山市教育系统爆出大新闻:刚创建的民办学校江山实验中学在全市公办教师中招聘教师,结果吸引了480多人报名,最后通过考试录用了38人。政府对该校的支持远不止这些。该校需扩建新校舍,市政府花了1000多万元费用征得土地88亩无偿租借给该校使用,此举开创了浙江省无偿为民办学校提供土地的先例。

教育局局长郑振荣却给记者算了另一笔账:“若不出土地,政府就得办学。办一所中学起码要三四千万元,而且今后每年还要出三四百万元的维持经费,现政府出1000万元,却不用再出其他的钱,实际上政府非常合算,何乐而不为呢!”

政府的有力支持消除了教师因为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差的而不敢流动的障碍,同时也消除了因为歧视民办教育而影响流动的观念上的障碍。2000年开始,教育系统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公办、民办教师的社会保险出现很大差异。这一体制性障碍影响了公办教师流向民办学校的积极性。江山市政府决心排除这一障碍,副市长何蔚萍带队进行调研,最后形成了关于养老保险的文件,并于今年4月实行。新出台的养老保险制度排除了这一体制性障碍。民办学校经费短缺也是影响教师流动的障碍,江山市的教育预算改革方案已出台,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将以教育券的形式按生均经费核算后落实到每个学生,公办教育全额划拨,民办学校补助50%,此举首开了财政固定支持民办教育的先例,使教师更安心于民办学校的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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