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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宪法意识

2004-04-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专栏记者:梁捷 本期策划:韩秀琪 我有话说

缘起: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学习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意识,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产生之后的第一次集体学习,主

题就是深入学习宪法。在现行宪法施行20周年纪念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步入2004年,中央要求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一系列事实表明,我们已经进入以宪政建设为主要特征的依法治国新的阶段。为更好地学习宪法,让宪法意识扎根社会的沃土之中,本报特邀了三位嘉宾畅谈学习宪法和增强宪法意识的重要意义。

特邀嘉宾: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叶中
 

依宪行政,应成为我们的共同目标

记者: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国务院的一次学习讲座时强调,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最根本的是依宪行政。当前我们如何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履行宪法,依宪行政?

张福森:我们应当借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大好时机,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基础是全体公民,关键是国家公职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要在全体公民中大力宣传宪法知识,使公民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公民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经济事务。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和宣传,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使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着力抓好各类普法重点对象的宪法学习宣传。

我认为有三个层次至关重要 一是努力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应该带头学习宪法,忠实地执行宪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二是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各类学校中开展宪法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了解掌握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权利义务等宪法基本知识,培养爱国守法的良好品质。三是提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刘?:法律的制定和修订是为了更好地得以实施,一部好的宪法要切实得到遵守就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一方面,各级领导应带头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宪法意识,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另一方面,树立宪法权威,树立宪法意识是每个公民,尤其是法学界、法律界义不容辞的责任。

周叶中:应该加强对全体公民的宪法教育,尤其是要把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来抓,使之掌握宪法基本知识,树立和增强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意识,明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维护宪法权威,党的领导和表率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带头维护宪法权威。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就要求我们党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实现依法治国。同样,一切公务员都应模范地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

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

记者:宪法不是一部束之高阁的神器,而是我们依法治国的武器。我们如何维护宪法权威?

张福森:依法治国,必须维护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这是宪法确定的一条基本原则。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讲的那样,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认识到,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要严格按照宪法办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刘?: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法学界赋有历史使命。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要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研究宪法实施过程中带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加强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行政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加强宪法实施中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的研究。人民需要一部好的、与时俱进的宪法,更需要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全面体现宪法精神,真正做到宪法至上,任何人、任何组织都要置于宪法监督之下,这应是依法治国的起点。

周叶中:我注意到,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有些代表指出,近几年来,行政者明目张胆的违宪现象时有发生。比如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就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土地是公共财产,《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但是土地违法现象却时有发生。而在这些土地违法案件中,地方政府违背宪法的规定占不小的比例。我认为,宪法的基本精神是平等精神,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违宪就应以法论处。所以,科学规范国家权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非常重要。宪法既是授权之法,又是控权之法。国家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温总理讲,要建立必要的行政行为监督机制,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比如有的地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出现贿选现象或者买官卖官,有的把一个好端端的国有企业弄得资不抵债,这些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

增强宪法意识,进一步实现公民的权利义务

记者:公民,应遵守宪法,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宪法的保护下努力工作,为建设小康社会尽职尽责,贡献才智,同时,也要依照宪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否是宪政社会的一个基本准则?

张福森: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由于各种原因,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在保障实现方面还不理想,因而应该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公民宪法权利的司法保障制度。同时,还必须坚持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完善有关法律,健全相关制度,既要保障公民享有充分的权利,又要使公民认真履行法定的义务。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

刘?: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新的宪法修正案,说明宪法修正案合乎国情、体现民意、众望所归。我认为,我们要通过宪法的学习和实施使全体公民都认清宪法赋予自己的基本权利,同时明了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义务。比如说,依法纳税应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如果公民都自觉尽到了这个义务,我们的建设速度会更快。同样,公民也享有宪法赋予自己的一切权利,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对政府及公务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

周叶中:遵守宪法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严格按照宪法的规定从事各项行为,这是宪法实施的最基本要求,最基本方式。通常包括: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遵循宪法规定的禁止性命令。做到这点,对一个宪政国家来说,是最基本的起点。要求每个公民都增强宪法意识,自觉地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这应是依法治国中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同样,我们应依宪维权,拿起宪法这个基本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要尽到公民应尽的义务,比如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比如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等等。我认为,普及法律教育最基本的应是普及宪法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正式通过,给我们普及宪法教育带来了一个良好的契机,我们应在全民中兴起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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