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是在对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的反思中,尤其是在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所付出的代价的反思中,提出的一种发展理念。要理解以人为本,首先必须弄清楚以人为本中的内涵。
以人为本中的“人”应包括:类存在意义上的人、社会群体意义上的人、具有独立人格和个性的个人
以人为本也具有三层基本涵义:其一,它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它既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目的地位,又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其二,它是一种价值取向,即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为了人和塑造人。尊重人,就是尊重人的类价值、社会价值和个性价值,尊重人的独立人格、需求、能力差异、人的平等、创造个性和权利,尊重人性发展的要求。解放人,就是不断冲破一切束缚人的潜能和能力充分发挥的体制、机制。塑造人,是说既要把人塑造成权利的主体,也要把人塑造成责任的主体。其三,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就是要求我们在分析、思考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运用历史的尺度,也要确立并运用人的尺度,要关注人的生活世界,要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命运确立起终极关怀,要关注人的共性、人的普遍性、共同人性与人的个性,要树立起人的自主意识并同时承担责任。在当代中国,以人为本主要就是以民为本,但又不能把以人为本仅仅理解为就是以民为本。提出以人为本,具有与以民为本不同的特殊意义:第一,以人为本中的“人”不仅仅包括人民,而且还包括人民以外的如下一些意义上的人:类存在意义上的人、社会群体意义上的人、具有独立人格与个性的个人及一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劳动者。“人”比“人民”的外延更宽泛,更具包容性。第二,以人为本,意味着任何个人都应享有作为人的权利,对任何个人的权利都应给予合理的尊重;也意味着对人以外的任何事物都应注入人性化的精神和理念,给予人性化的思考和关怀。以人为本比以民为本的内涵更丰富。第三,以人为本,要求我们对现实社会中一切违背人性发展的、不尊重人的现象进行反思和超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比以民为本更具有超越精神。第四,以人为本,要求关注人们之间作为人的共同性和个性的差异性。因而,以人为本比以民为本更能调动一切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一切积极力量。
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有根本区别:人本主义主要是从人和动物相区别的意义上理解人,更多看到的是人的类存在和类价值,更多强调人的共同性、普遍性而忽视人的社会差异和个性差异;以人为本是从人和动物的区别、不同社会群体的人之间的区别、个人和个人的区别三种意义上来理解人,既看到人的类存在和类价值,也看到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价值,还看到人的个性存在和个性价值,尤其是把人看作是现实的人或社会的人,特别强调并关注人的社会差异和个性差异。也就是说,以人为本是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它是唯物史观的一种价值取向。
提出以人为本无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对以人为本应适当确定其适用范围,并在不同的关系中确定其不同的含义和意义,不能把以人为本作为普遍适用的一般性原则到处加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