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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及其历史意义

2004-04-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捷 我有话说

内容提要: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七年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通过和平的不流血的方式顺利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这是毛泽东和他所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作出的又一开创性的历史贡献。

在这一伟大的社会变革中,毛泽东和他所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人不断与时俱进,首先是在执政思想上超越自我,实现了在中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大国从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过渡到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突破;接着又在实践中超越前人,找到了一条和平赎买的新途径,在较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社会制度的重大变革。

在今天看来,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虽然有些勿忙,但历史证明,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新的历史起点。其成就足以彪炳史册,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一个光辉亮点。

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但对中国人民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在初步实现祖国大陆统一、国民经济迅速恢复以后,能否顺利地引领中国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依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更重要的是,能否顺利实现这一转变,是对中国共产党人执政能力的一个严峻考验。而历史又一次证明,中国共产党人成功地经受住了时代的考验。

超越自我: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

1949年开国之际,中国共产党并没有把向社会主义过渡写入《共同纲领》。因为当时民主革命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国民经济还远没有恢复,国营经济特别是国营工业还很弱小,因此当时认定向社会主义过渡还是遥远的将来的事。当时对“过渡”的理解,也受苏联经验的影响,认为是一举过渡,实行国有化。

但形势的变化很快。1952年下半年,就在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即将完成的时候,毛泽东改变了原先的设想,提出了从现在起就要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毛泽东的这一变化是由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引发出来的。这年8月,周恩来受中央委托,在起草《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时提出: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已经安定,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已胜利完成。“今后五年是中国长期建设的第一个阶段,其基本任务是:为国家工业化打下基础,以巩固国防、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并保证中国经济向社会主义前进。”随即,周恩来奉毛泽东之命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前往苏联,将这个报告的俄文译本交给苏方。9月3日,中苏双方就中国五年建设计划等问题举行了会谈。9月24日,周恩来回到北京。当天下午,毛泽东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相当于后来的政治局常委会议),听取周恩来关于五年计划同苏方商谈情况的汇报,并讨论了“一五”计划的方针和任务。就在这次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提出:“十年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十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二中全会提出限制和反限制,现在这个内容就更丰富了。工业,私营占百分之三十二点七,国营占百分之六十七点三,是三七开;商业零售是倒四六开。再发展五年比例会更小(资小我大),但绝对数字(指资)仍会有些发展,这还不是社会主义。五年以后如此,十年以后会怎么样,十五年以后会怎么样,要想一想。”资本主义的“性质也变了,是新式的资本主义:公私合营,加工订货,工人监督,资本公开,技术公开,财政公开……他们已经挂在共产党的车头上了,离不开共产党了。”“农村也是向合作互助发展,前五年不准地主、富农参加,后五年可以让其参加。”(转引自薄一波给田家英的信,1965年12月30日。见《党的文献》2003年第4期)毛泽东在这番话里,谈到了两个新情况:一个是公私比例关系的变化;另一个是“五反”运动以后私营工商业的性质变化。这两点对于毛泽东开始考虑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其时在经济上公私比例关系的变化,是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国营经济顺利发展的结果。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业化进程和国营经济的发展速度都大大超过了原来的估计。工业总产值在全国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从1949年的30%上升到1952年的41.5%,其中现代工业产值的比重从17%上升到26.6%。1949年中国工业生产总值的公私比例是,国营占43.8%,私营占56.2%。但到1952年9月,国营已上升到67.3%,私营下降到32.7%。这表明国营经济已经超过私营经济(刘少奇写给斯大林的信,1952年10月20日。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第367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6月出版)。

1952年初发动的“五反”运动,目的是为了打击不法资本家的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资产、偷工减料、盗窃经济情报的行为。对这场斗争,毛泽东有一条底线,就是民族资本家是否违法(即《共同纲领》)。他说:“这不是对资产阶级的政策的改变,目前还是搞新民主主义,不是社会主义;是削弱资产阶级,不是要消灭资产阶级;是要打它几个月,打痛了再拉,不是一直打下去,都打垮。”(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上卷,第173页。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出版)“五反”运动以后,民族资本再也无力向国家提出挑战;相反,它已经通过加工订货、包购包销等渠道被牢牢地绑在国营经济的火车头上,成为毛泽东所说的“新式的资本主义”。这为以后用和平的方式逐步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

正是国民经济上发生的公私比例关系的变化和私营工商业同国营经济关系的变化,促使毛泽东等人重新思考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并很快提出了一些初步设想。

1952年10月20日,刘少奇在访苏期间,受毛泽东委托写信给斯大林,向他报告了关于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并特地申明:“这个问题还没有在中共中央的会议上讨论过,还只是若干同志的一种设想并在非正式的谈话中谈论过。”(刘少奇写给斯大林的信,1952年10月20日。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第371页注释1)10月24日,斯大林在会见中共代表团时,对刘少奇说:“我觉得你们的想法是对的。当我们掌握政权以后,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应该采取逐步的办法。你们对中国资产阶级所采取的态度是正确的。”(刘少奇致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电,1952年10月26日。见《毛泽东传》(1949-1976)第244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12月出版)斯大林的肯定,使毛泽东更加有了底。

这以后,毛泽东多次在不同场合谈论过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法和步骤问题。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1953年2月17日和19日他在武汉同王任重等人的谈话。据王任重的记载,当时主要谈了两个问题:第一,国家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现在起大约需要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这是和逐步实现国家工业化同时进行的;第二,个体农业要用合作社和国营农场去代替。手工业要用现代工业去代替。对民族资产阶级,可以采取赎买的办法(王任重:《毛泽东同志第一次视察武汉》。见《毛泽东在湖北》,第2、4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9月出版)。同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回到北京以后召集的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更为完整的思路:什么叫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步骤是走向社会主义。类似过桥,走一步算是过渡一年,两步两年,三步三年,10年到15年走完。在10年到15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水到渠成,防止急躁情绪(薄一波给田家英的信,1965年12月30日。见《党的文献》2003年第4期)。从这里可以看到,毛泽东已经正式提出逐步过渡的思想。

超越前人:从赎买政策到国家资本主义的新途径

毛泽东对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的思考,并没有就此结束。1953年李维汉的一份报告,使他豁然开朗,开始找到了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改造的新途径。

1953年春,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的李维汉率领一个工作组,到武汉、南京、上海调查了解“五反”运动后私营工业的情况。行前,李维汉和工作组的成员专门学习了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论述。在调查中,他们发现:建国三年来,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经历了深刻的改组和改造,国家资本主义已有了相当的发展,呈现出从统购、包销、加工、订货到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形式。5月27日,李维汉写信给毛泽东,向他报告了他们的调查发现,并将调查报告呈送中共中央。李维汉在信中说:对私营工业,“需要逐步地将他们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使有利于向着社会主义过渡,这里由低级到高级的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是我们已经找到了的一个主要环子。”(《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214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7月出版)毛泽东高度重视这个报告,还专门打电话给李维汉,说要提交政治局会议讨论(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册,第742页,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4月出版)。

6月15日,毛泽东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总体构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中央测算过苏联完成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间,分别为8年和13年。根据这样一个情况,再加上对中国当时实际情况的分析,于是有了基本完成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间表。后来在正式公布的时候,毛泽东又把过渡的时间表确定为15年左右。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毛泽东在李维汉调查报告的基础上,集中精力进一步解决国家资本主义的问题。在他看来,这是关系社会主义改造成败的重大问题。7月,毛泽东写了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批语,肯定“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7月29日在政治局会议上,从多个角度论证了国家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要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地变私人资本主义为国家资本主义”。9月7日,在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谈话中,毛泽东进一步肯定“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毛泽东之所以特别看重国家资本主义问题,不单是因为它的实践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中国共产党人通过自己的实践和自己的智慧,终于找到了可以实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赎买政策”的有效途径。这个问题一解决,过渡时期总路线也就基本确定了。

这一时期,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还出面作工商界人士的工作。1953年9月,周恩来在全国政协常委扩大会议上说:“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虽然是一场革命,但可以采取逐步的和平转变的办法,而不是突然在一天早上宣布实现社会主义。”“过去我曾与盛丕华先生说过,将来是‘阶级消灭,个人愉快’。就是说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做到‘水到渠成’。”(《周恩来经济文选》第137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2月出版)1955年10月,毛泽东在同工商界代表谈话时,送给他们两句话:“苹果不熟摘下来吃就是酸的。”“工商业者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488页。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出版)像这样由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出面做工商界人士的工作,力图使他们心悦诚服地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并不多见。

按照原来的设想,社会主义改造和国家工业化同步进行,大约需要三个五年计划也就是15年左右,也就是说到1967年完成改造的任务。但从后来的实际情况看,这个时间表被大大地缩短了。到了1956年,全国就基本上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除了有一定的客观情况以外,还同1955年对所谓“小脚女人”的批判有很大关系。

大规模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头几年,进展比较平缓。这时,毛泽东强调的重点一直是反对急躁冒进。但到了1955年夏季,毛泽东同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在农业合作化的速度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而毛泽东错误地判断了这件事的性质,认为:“这里看来只有一字之差,一个要上马,一个要下马,却是表现了两条路线的分歧。”毛泽东由此提出,现在的危险已经不是冒进,而是右倾保守主义。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首先在农业改造方面掀起反对右倾保守主义之风,随后又推广到对私营工商业改造和手工业改造方面。这就大大加快了改造的进程,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问题。

平心而论,毛泽东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对中国农业合作化道路的总结,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具有很大的独创性。这是不应否认的。主要之点有:(1)采取逐步前进的方法,即从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实行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3)必须保证农业生产合作社每年增产,为此就要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耕作技术,增加生产资料。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发表,以及10月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将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推向高潮。这年9月,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2%。到12月下旬,入社农户已占农户总数的63.3%。七届六中全会以后,毛泽东又集中精力加速进行工商业改造。1956年1月15日,北京市率先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到了1月底,全国各大城市和50多个中等城市,也实行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当时有一幕至今令人记忆犹新:在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过程中,许多民族资本家自动加入报喜的队伍,欢天喜地,敲锣打鼓。他们当时的心态究竟是怎样的?荣毅仁的回忆很有代表性:“记得那时毛主席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就是《打渔杀家》中肖桂英的故事。一个人起来革命,就不能只想着那些坛坛罐罐。这给了我很大启发。我们这样大的一个国家,单靠私营企业能搞好吗?我的家族就是一个证明。我们家搞了几十年企业,也没搞出什么名堂;即便我们的家族有了些发展,也是靠收购别人的企业,而不能说整个民族工业有多大发展。像我们这样一个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要搞企业、搞生产,一定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发展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国民经济。当然,我也是逐步解除顾虑,逐步懂得这个道理的。正因为我们懂得了这个道理,所以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发挥了主动配合的作用。”(荣毅仁:《党指引我们走社会主义道路》,见1991年7月4日《人民日报》)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当年因变化太快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但这一年的农业和工业都增了产。1956年的农业受了灾,但仍然增产粮食176亿斤,这年的公私合营企业的总产值也比上年增加32%。

沟通未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起点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正式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成功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这一伟大的社会变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无疑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第一,它开启了通过和平方式实现深刻社会革命的先例。

毛泽东说过:“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一场伟大的斗争,是社会制度和人的相互关系的一场大变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67-268页)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完成的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这样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却是以和平方式完成的。仅此一点,在中国历史上就值得大书而特书。

毛泽东是一位革命家。但是,他和一般的革命家最大的不同,就是深刻地懂得革命对社会秩序有可能带来严重的破坏。革命,是一把双刃剑。毛泽东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中的全部考虑,集中到一点,就是千方百计地避免由激烈的社会变革有可能带来的剧烈社会震荡,通过各种变通的、过渡的方式和环节,在平稳和发展中,把整个中国引入社会主义道路。这就说明,他实际上已经开始有意识地采用有别于执政以前的革命方式。1956年1月25日,毛泽东在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基本完成的时候指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我们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所用的方法是和平的方法。”“在我国的条件下,用和平的方法,即用说服教育的方法,不但可以改变个体的所有制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而且可以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1-2页)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有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缺乏和平渐进的传统。在中国封建社会,每一次封建王朝的改良,都是通过剧烈的社会震荡实现的。中国近代以来,维新变法也屡屡失败,只有通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才能实现社会变革。而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中国社会第一次通过和平方式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这样一个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这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华民族的一个开创性的历史贡献。

第二,它开辟了一条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正确道路。

从对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的原有设想,到形成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次认识上的飞跃。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不断突破苏联模式的束缚,不断解放思想,在理论上超越自我的过程;又是不断认识中国国情和特殊规律,探索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的过程;还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飞跃,实现中国社会20世纪的又一次历史性变革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实现了以下五个突破:(1)在国家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关系上,突破了先打基础再过渡的框框,创造了工业化和改造同时并举的道路;(2)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式上,突破了一举过渡的框框,变成为逐步过渡,瓜熟蒂落,水到渠成;(3)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上,突破了先机械化后集体化的框框,创造出初级社、高级社等适应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地区特点的过渡形式;(4)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上,突破了单一国有化的框框,创造出从初级到高级的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政策;(5)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突破了单一国有制,形成了国营经济、公私合营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三足鼎立的新格局。五个突破集中到一点:就是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农业大国里,从实际出发,突破了苏联经验的框框,走出了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新道路,解决了社会变革与物质基础、和平过渡与阶级斗争的矛盾问题。

第三,它成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起点。

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不仅没有出现通常难以避免的社会生产力的下降,还有力地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壮大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力量,其最突出的成就是超额完成了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五”计划从1953年开始,到1957年完成,贯穿从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全过程。它的执行情况,从一个方面反映了社会主义改造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推动作用。1957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901亿斤,棉花总产量达到167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分别比1952年增长19%和26%。1957年全国总产值达到1606亿元人民币,比1952年增长70.9%。除了绝对数量的增长,工农业产值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957年农业产值比重为33.4%,工业产值比重为43.8%。在中国近代经济史上,工业产值比重超过农业产值比重,这是第一次。这些成就的取得,固然和国家大幅度增加投资的力度有直接的关系,但也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相互促进分不开。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为开始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搭建了一个极为有利的社会制度平台,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一个新的起点。

当然,社会主义改造并不是没有遗憾。一个重要的历史局限,集中体现在下面这句话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建国以来重要文件选编》第4册,第702页)这句话实际上是从苏联经验中套用过来的,不适当地强调了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单一性,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成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现在看来,对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改造不等于消灭。毛泽东曾经意识到有问题。他表示:“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170页)可惜的是,这些闪光的想法,后来没有付诸实行。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虽然社会主义改造发生了某些偏差甚至某些严重的问题,但所取得的伟大的历史性胜利仍是主要的方面。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我们研究历史更不可以苛求前人。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独创性的理论和实践,开辟了一条和平改造的新道路,开创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起点。其成就足以彪炳史册,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一个光辉夺目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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