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轻柔的乐曲在寂静的病房中响起,刘金香的儿子将耳机塞进她的耳朵,然后双手握住母亲那双曾经为他做饭洗衣的双手,满含眼泪盯着母亲,一坐就是许久。刘金香的儿子几乎每天都重复做这个动作,他希望能用这种方式唤醒母亲,尽管他不知道成功的几率有多少,但他期待着奇迹的出现。
一次手术成了植物人
刘金香是一位植物人。她每天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眼睛睁得大大的,全身插着三个管子,一根喂流食,一根吸痰,一根排尿。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一次简单的手术,一次医疗事故。
说起这事,刘金香的丈夫岳凤山显得特别激动,尽管那场刻骨铭心的劫难已过去一年多,但他的语气中仍满含着伤感与愤恨。2002年12月5日,吃过晚饭的刘金香突然感到腹部一阵阵揪心的剧痛,同时伴有恶心、呕吐等症状。晚上9点,刘金香痛得忍无可忍,额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岳凤山与儿子赶快将她送到内蒙古阿拉善左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职工医院。经查为急性胆囊炎结石症,在打针、输液后,刘金香感到疼痛明显减轻,但医生建议其尽快手术。在这样的情况下,岳凤山怕妻子病情继续恶化,作出了一个让他终生后悔的决定。12月6日凌晨2点,在经过各项术前检查后,岳凤山在手术协议上签了“同意手术、谅解意外”的字样。刘金香也同时被推进了手术室,但她再也没能醒着出来。
当天为刘金香主刀的医生时振宁说,在胆囊结石切除手术结束后,他交待另一名医生做术后皮下缝合。大约在5点10分,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此时,刘金香呼吸困难,口唇发紫,经过10分种的抢救,她的心肺复苏成功,但脑复苏抢救未能成功。”时医生对记者这样描述。
搬来救兵为时已晚
妻子成了植物人。起初岳凤山以为听错了,但听到医生肯定的语气,他明白了,自己最担心的事发生了。他多次请求进入手术室,但都被阻止。期间,时医生又出来一次,与他商议是否愿意请宁夏专家前来会诊,他同意了。就这样,在手术室外,他怀着万分担忧和焦虑不安的心情守了一夜。
12月7日,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麻醉科主任匆匆赶到。在查看病情后,他认为病人可能在两、三天后醒来,并给出了相应治疗意见。
12月7日下午5点左右,刘金香终于被推出手术室。岳凤山回忆说,只能用恐怖和残不忍睹来形容当时的情况。“刘金香脸色黑紫,翻着白眼,眼珠瞪得溜圆,并且一动不动,双手弯曲,我的手在她眼前晃动,她毫无反应。”当时岳凤山认为这也许只是暂时现象。但当晚,由于吸痰器的刺激,血从气管切口处喷出,染红了顶棚、氧气罐和墙壁。看到这一切,愣在一边的岳凤山恐惧起来。
12月9日,岳凤山亲友得知此事后从呼和浩特市赶来,并提出带有效病历回呼和浩特市专家会诊,看刘金香是否还有康复可能。但院方以各种理由一直推托,直到12月23日,岳凤山才得到病历复印件。
带着病历复印件回到家,心情郁闷的岳凤山望着全家福照片,心如刀绞,他想了许多,最后决定用法律解决此事。他很快从亲友处借来钱,向阿拉善盟医学会提出做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并交了2500元的鉴定费。
双方对峙等待判决
2003年4月23日,岳凤山向吉兰泰法庭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并要求做医疗鉴定,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7万元。而与此同时,院方也向吉兰泰法庭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岳凤山偿还拖欠医院的2.74万元医药费。
2003年9月8日,在阿拉善盟医学会做的第一份医疗鉴定中,专家根据出示证据,认定院方有以下违规事实 即手术抢救过程中,各类药品、器械未封存,由院方负次要责任,为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接到鉴定后岳凤山不服。他聘请律师要求到内蒙古医学会做第二次医疗鉴定。
2003年12月27日,内蒙古医学会作出鉴定 手术切口选择不当;麻醉用药浓度过高;错过对患者最佳的有效抢救时机,导致不可逆后果;病历记录欠真实。结果认定仍为一级乙等事故,院方承担主要责任。
采访中,患方出示了两份分别由院方开于2002年12月5日和12月6日的诊断处方,上写着患急性胆囊炎和结石症,并没有院方后来出具的“急性弥漫性腹膜炎”诊断。又出示了一份2002年12月6日,由院方开出的用药处方,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利多卡因浓度为2%,不比卡因浓度为0.75%,而专家鉴定结论认为,前者浓度不能超过1.6%,后者浓度不能超过0.5%,同时指出这两种药联合浓度过大,会导致严重低氧血症,致使呼吸心跳停止。
而院方当时主刀的时医生对第一份鉴定书中“未封存手术麻醉使用药品”等的解释是,当时患者并未对手术提出疑义;并对第二份鉴定书中,以切口较小等为由,做出院方应对这起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鉴定不服。目前,院方已向吉兰泰法庭提出进行第三次医疗鉴定的申请。同时,岳凤山也打算向当地法院起诉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职工医院,但已经穷困潦倒的他拿不出上千元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