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2日电今天从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以今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准备工作正在全国各地紧锣密鼓地进行,目前已完成试点用经济普查全套方案,相关试点将模拟经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与国家编制五年计划更好衔
接,推进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定于2003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推迟,与计划在2005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工业普查和2006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同时将建筑业纳入普查范围,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今后全国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此次经济普查,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认真搞好经济普查,对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7%的地市、37%的县区,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完成了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目前,全国经济普查的综合试点工作正在逐步展开。北京、吉林、浙江、四川已经各选择一个区(或县)着手开展国家级综合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