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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鼓励高技能人才

2004-05-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瑟 我有话说

本报乌鲁木齐5月15日电   如果你是一名高技能的人才,就能得到期权和股权的奖励,还有望享受特殊津贴和带薪休假,业绩突出者还可破格晋升,企业还要为你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社会保险。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出台的鼓励高技能人才的规定。

新疆今年将完成116万人的职业培训计

划,使新疆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产业工人比例的6%,全社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达到30%。自治区规定,高技能人才要与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对应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住房等各项待遇。同时将调整和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体系,完善对高技能人才工资价位的公布。凡获得国家“中华技能大奖”和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都要按照自治区有关表彰奖励办法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通过建立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制度进一步提高这部分人的待遇。

据了解,新疆目前236万职工队伍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仅占3.9%。按照自治区的计划,用五到十年的时间,将使新疆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比例达到技术工人总数的15%以上。为形成一种良性的创造人才队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新疆就业、劳动等职能部门近日均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速度。其中,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关键性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方面业绩突出的技术技能劳动者,可放宽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对在企业生产岗位上有突出贡献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可以打破工作年限的限制,推进高技能人才的年轻化。对在自治区的一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将授予“自治区技术能手”的荣誉称号,奖励一万元,并晋升技师或优先破格晋升高级技师。获得二至六名者,可破格晋升技师。对在自治区的二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三名的选手,可破格晋升为高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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