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金斯
小泉二次访朝归来,舆论评价不一。令小泉始料不及的是,赞成与否定的意见竟打破了原有的政治界限。执政党中
65岁的美国人詹金斯1965年在韩国服役期间,偷越过三八线,逃到了朝鲜一方,声称他在朝鲜找到了自己的“香格里拉”。此后,他一直在朝鲜担任英语教师。后来,他与作为人质被绑架到朝鲜的日本妇女曾我瞳结为夫妻,生育有2个女儿。小泉首次访朝后,曾我瞳和另外4名被判明为人质身份的日本人先期回到了日本,但包括詹金斯在内的8名子女与詹金斯却暂时留在朝鲜,尽快接回留在朝鲜的8名子女与詹金斯便成了小泉再度访朝的重要目的之一。
当与金正日举行的长达1个半小时的谈判即将结束时,金正日准备起身离去,小泉急忙叫住他说 “请等一下。”随后他向金正日提出了请朝方为詹金斯放行,准许他去日本。金正日回答的很干脆,说,“这事你们直接找詹金斯谈好了。”小泉顾不上吃饭,立即约詹金斯谈话,亲自做说服工作。在谈话中,为打消詹金斯的顾虑,小泉用英语给詹金斯写了一个纸条,上边写着,“我向你保证,没有日本允许,是不会让人把你带到美国去的。”詹金斯回答说 “我从日本媒体报道中知道美国政府要人说了些什么。”搞得小泉哑口无言。
为了能让詹金斯到日本与他的日本人妻子团聚并常住,日本一直就赦免詹金斯事与美国进行协商。临访朝前,小泉还直接打电话给布什总统,要求总统亲自过问此事。但美方的答复是,詹金斯是逃兵,并且犯有其他罪行,即便超过了40年的起诉时效期,也不能改变其曾为逃兵的事实。间接地拒绝了日本的特赦要求。
从法律的角度看,日美之间签订有“日美地位协定”和“日美犯罪人引渡条约”。按“日美地位协定”规定,对于应行使美国裁判权的美军士兵,日本有义务将其引渡给美国。但“日美地位协定”规定处罚的范围仅仅限于所有驻日美军,而且是指以执行美军任务来日的美军士兵。而詹金斯不是驻日美军士兵,他到日本只是为了与家人团聚,应不在日美地位协定处理范围之内。在日美犯罪人引渡条约中,詹金斯是否符合条约中规定的“逃兵”和“双罚性”的定义与原则,也都有商讨的余地。这些都是日方对美国寄以期待的地方。
然而由于美国目前深陷伊拉克战争泥潭,军纪涣散,拒绝赴伊拉克执行军务和回国休假逾期不归者大有人在。特别是近期曝光的虐囚事件,更令美国军事当局大为恼火。正当美国忙于整顿军纪的时候,即便布什总统想从关照美日关系大局出发,在处理詹金斯案件上有意网开一面,他也难以有所作为。小泉在未能得到美方确切保证之前访朝,出现詹金斯赴日难是必然结果。对小泉访朝过于草率和时机尚不成熟等批评,也是由此而发的。据说,小泉将在6月份举行的8国首脑会议上,继续就赦免詹金斯一事,与布什总统进行磋商。如何处理詹金斯一案将成为对日美关系的一个新的考验。
小泉访朝后,日本外务当局即着手安排詹金斯与他日本人妻子曾我瞳在第三国见面等事宜。小泉访朝时,中国北京曾一度成为首选,除地理上的原因外,更主要的是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小泉在平壤与詹金斯谈话时,也主动提到过北京。小泉说 “如果你不愿意去日本的话,到北京与家人见面如何 ”詹金斯 “我向金总书记就是这样建议的,我对您的建议表示欢迎 ”但日本政府内却有人表示反对,理由是北京离朝鲜太近,受朝鲜影响大,不利于詹金斯一家在宽松自由气氛中就将来的去留交换意见。建议将会面地点选定在瑞士的日内瓦。只是由于事后查明,瑞士与美国签订有引渡条约,加上詹金斯个人坚持选定北京,反对者才不再提瑞士。
但当日本外务省就在北京实现曾我瞳与詹金斯见面一事进行安排时,一度赞成在北京与丈夫团聚的曾我瞳却在他人的怂恿下改变了主意,以北京离平壤过近,受朝鲜影响太大,不能安全地与家人对话为由,要求改变团聚地点。外务省只得重新作出考虑。外务省提出的候选地条件是,1,与美国没有签定引渡条约的国家,保证不会被引渡;2,通用英语;3,与朝鲜有外交关系并开设有交通往来。日本外务省负责人表示,他将于31日赴曾我瞳的老家佐渡岛,直接听取曾我瞳的个人意见,并在设法征得詹金斯同意后,再最后确定团聚地点。
作为小泉访朝的后续,詹金斯的故事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