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5月28日电记者高平从内蒙古农村牧区暨“两基”攻坚会议上获悉,内蒙古在今后3年内要全力以赴完成“两基”达标攻坚任务。全区21个“两基”未达标旗县必须在2007年如期实现“两基”达标,同时在2005年全部消除学校D级危房。为此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12个盟市及21个“两基”未达标旗县签订
内蒙古21个未“普九”的旗县,有10个是属于国家重点扶贫工作旗县,有9个属于自治区重点扶贫工作旗县,有2个是边境旗县。这些地方经济发展滞后,地方财政拮据,农牧民收入不高,办学条件非常困难。这21个旗县拖欠教师工资6亿多元,“普九”达标需投资11.6亿元。为完成“两基”攻坚,21个旗县作出承诺 承担实现“两基”攻坚所需配套经费,并按时足额到位;认真组织实施“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教师队伍,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做到本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的增长;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校舍安全和中小学公用经费等实行地方政府领导责任制。
据统计,目前内蒙古中小学校舍中有20%属于危房,21个“两基”未达标旗县有危房面积达67万平方米。列入危改项目的旗 县市 由盟市、旗县共同承担的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建立经常、稳定的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渠道,把维护、改造和建设中小学校舍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并在上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明确一定比例专项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自治区政府将每年对各旗县“两基”攻坚工作和危房改造工程进行检查与评估,并作为对盟市、旗县领导任期内重要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