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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出版物出版工作的意见》

2004-06-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曲志红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值“六一”之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出版物出版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要求所有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都要增强责任感,把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在新闻出版的各个环节上,体现未成年人思

想道德教育的要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文化氛围。

《意见》从营造氛围、繁荣出版、净化市场、改进管理4方面共提出20条具体要求。《意见》鼓励和倡导图书、报刊、网络等出版物刊载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性广告,增加思想道德教育的宣传报道,严格防止出版物中出现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垃圾和不良信息;要求所有出版物经销场所都要尽可能在显著位置设立未成年人出版产品专卖场或专柜,拒绝一切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出版物进场交易,培育健康的消费市场;要求所有电子游戏出版物和互联网游戏出版物首页显著位置必须刊登《健康游戏忠告》,凡未按要求刊登者,将一律停止出版、运营、服务和销售活动。

《意见》提出,要以最大程度满足未成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制定、调整和落实选题规划,增加未成年人出版物的品种和数量。重点组织生产一批适合未成年人阅读特点,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和教育性统一的优秀读物。尤其要在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和文明行为规范、原创少儿文学、少儿科普四个方面,打造一批国内一流、世界著名的名牌产品,丰富未成年人的阅读生活。积极鼓励、引导、扶持软件开发企业,开发和推广弘扬民族精神、反映时代特点、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游戏软件产品,建设具有实力和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在有关地区组建未成年人出版物生产基地。

推进繁荣发展的同时,要进一步净化市场。要对中小学周边出版物市场进行重点集中整治,深入开展针对淫秽色情出版物,特别是淫秽光盘和以青少年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淫秽“口袋书”等非法出版物的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站和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对载有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等内容的网站,依法坚决予以处置。对拟进口的未成年人读物要进行严格审查,既要有选择地把世界各国的优秀出版物介绍进来,又要防止境外有害出版物流入境内。

《意见》表示,要改进行政管理,加大政策投入,建立有利于未成年人优秀读物出版发行的长效机制。新闻出版总署将在书号、刊号、版号等出版资源和资金、评奖奖励等各个方面对未成年人出版物予以倾斜和支持,鼓励多出精品;特别是对教科书、国家出版工程列入的未成年人出版物等,要加大支持力度,保证质优价廉,努力让读者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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