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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损小诚”到“为人必信”

2004-06-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徐锐 黄进 本报记者 朱庆 我有话说

5月3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敬文图书馆门前,一场突如其来的瓢泼大雨阻挡了大学生们匆匆的脚步,未及带雨具的同学们看着无情的雨幕,手足无措。这时,几位身披“诚信雨伞,风雨同行”绶带的工作人员把一把把崭新的红色雨伞送到了每一位没有雨具的同学手里,雨中的校园里顿时仿佛盛开了一朵朵红色的花朵。

当天晚上,霏霏细雨还在飘洒,许多同学就一手撑着自备的雨伞,一手把“诚信伞”归还到图书馆。当工作人员们问到他们为什么这么性急的时候,文学院大二的李同学回答说:“让‘诚信伞’帮助更多的同学吧。”生科院大三的王同学也庄重地说:“这虽然是一把伞,可也是对我们人格的一次考验,希望我们的行动能够彰显当代大学生的诚信风貌。”

“您借伞和归回它时,只需留下您的姓名、日期和伞的编号,让我们知道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的伞帮助了您,您也把您的爱心和诚信传递给了下一个使用者。让我们风雨同行,有诚信的季节不再有雨!”贴着这样标语的“诚信伞”从2004年4月起,就出现在南京师范大学的各大教学楼和图书馆前,解决了无数遭遇风雨之困的学子们的尴尬。一个多月过去了,令当初的活动组织者意想不到的是,200多把“诚信伞”的回收率竟是98%,且无一损坏。在登记簿上赫然留下了这样的留言:“以前,我以为不损小诚是立足社会的诚信标准,现在,我知道,为人必信才是我们做人的根本准则。”

2004年伊始,南京师范大学在全校召开了关于诚信主题的座谈会,在师生中间掀起了一场关于“诚信做人”的讨论和反思。活动之初,有一种看法颇具有代表性:“为了贪图小利而违背诚信的做人原则不值得,但在切身利益面临抉择时,适当的放低一下诚信的标准也情有可原。”这种以自身利益为取舍标准的“不损小诚”的“诚信观”在当代大学生中蔓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长期以来大学生自我人格养成时道德知识与价值、道德认识与信念、道德知与行等方面产生的某种背离,“诚信”对大多数大学生来说还只是一条类似于“社会公德”的行为规范,而没有产生“做人的根本原则”的强大心灵约束力。

本着“坚持大教育观、长远规划、重视个案研究”的原则,从2004年2月开始,南师大开展了诚信辩论赛、诚信漫画展、诚信网上大讨论、诚信调查校园行等形式多样、富有互动性和针对性的系列活动。在这些道德认识、情感、行为三位一体的活动中,大学生们逐步认识到“诚信做人”不但是传统美德中闪光的精神之花,也是当今现实生活中适应社会挑战的年轻人应当具备的时尚精神。2004年4月,南师大在全校学生中发放了“诚信做人”的调查问卷,有93.29%的学生认为诚信的最高境界是“诚信的美好言行内化为个人的自觉行为和性格特征,成为做人的根本准则”,并有74.5%的同学把它作为自己的努力方向,只有4.03%的同学选择“损害诚信,维护自己的重大利益”。有同学说:“若我在智慧、财富、美貌、诚信中选择一样,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诚信。因为拥有别的东西,我可能生活得很好,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我却无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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