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6月12日电 甘肃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按照“控制、开发、挖潜、保护”的方针,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保护耕地、优化结构”上下功夫,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1999年以来,全省共投入资金16560万元,累计开发整理土地33.45万亩,与同期非农建设占用及灾害毁地相抵后,净增耕地17.2
该省在耕地保护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动态巡查和跟踪管理,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和面积落实到人。二是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用地审批中,严把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关,落实耕地补充的区域及责任单位。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四是按照《甘肃省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