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的《深圳市深化行政管
《实施意见》确立了部门领导的职数,部门领导一般配1正2副,个别综合部门可配1正3副,情况特殊的可配1正4副。市直机关各部门原则上不配备技术领导职数。同时,多年来为深圳市政府“打工”的“政府雇员”这次也纳入编制。明确规定,深圳市的“政府雇员”包括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岗位、工勤岗位、辅助管理岗位,以及少数专业性、技术性岗位。机关工勤雇员编制按行政编制的10%―12%配备,市委、市政府办公的单位按行政编制的10%配备,单独办公的单位按行政编制的12%以下配备。
深圳市这次还撤销了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税务局、原属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设在深圳市大工业区的各分局,以及市环境保护局设在该区的环境保护办公室。现有各类执法队伍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仍由城市管理局承担外,其他执法队伍归并到政府相关部门,不再另设执法队伍,也不另搞综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