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6日电国家发改委今天宣布,从6月15日开始调整南方、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的电价,东北、西北地区电价调整方案也正在研究之中,不日即将出台。全国电价总水平平均每度(千瓦时)提高2.2分,并对各类用户区别对待,需要调整居民生活电价的地区,将依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后再作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本次电价调整着力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缓解电力供需紧张局面,主要解决电网投资还本付息、电厂煤炭涨价、新投产发电机组定价等问题。其中,电力供应紧张,煤炭价格涨幅较大、电价矛盾积累较多的地区,提价幅度相对较高;其他地区提价幅度相对较低。
为了扶持农业生产,对农业、中小化肥用电价格未作调整,并且适当降低了农业生产中种植业和养殖业用电价格。商业电价按照与工业用电合理比价的原则作了有升有降的调整。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对上述行业中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电价随各地工业电价统一调整;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在以上基础上每千瓦时再分别提高2分钱和5分钱。对原来执行国家优惠电价政策的14家重点电解铝企业,由于今年初已恢复征收农网还贷基金或电价,这次电价调整比其他工业企业适当少调。
发改委要求各地对统一制定的电价、电量以适当方式公布,便于社会监督。